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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1 09:38:28瀏覽433|回應2|推薦4 | |
[轉載自中時電子報、奇摩新聞] 行政院「營造國際生活環境推動小組」日前決定,我中文譯音將改採漢語拼音政策,這是繼二○○二年扁政府時期的教育部通令全國原則採用通用拼音後,再次政策轉向;其修改範圍包括各地路標街道名、圖書系統,以及個人護照等,經費至少達十數億之譜。 行政院是在九月十六日開會決議改採漢語拼音政策,上周教育部更通令行文中央及地方各單位,將通用拼音更改為漢語拼音的分工項目、預定時程及所需經費上報,待彙整後將在十月七日召開中央跨部會及縣市政府會議時再行討論此案。 通用實施六年 普及65%機關 地方官員收到教育部的函令,必須在一天之內,回覆需要更改的項目及經費時程,讓地方官員顯得措手不及。至於相關預算經費,究竟是要由中央支應或由機關自行調度,目前也無從得知。不過,中央規定,未來中文譯音如果不按照漢語拼音的規則,就得不到中央的經費補助。 從路標到菜單 牽一髮動全身 不用漢語 甭想拿到中央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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