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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問話6分鐘 家屬批「要命的」延誤
2011/06/23 09:34:56瀏覽157|回應0|推薦2

119問話6分鐘 家屬批「要命的」延誤

[轉載自:自由時報、奇摩新聞網]

值班員無法確認位置
〔自由時報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打119請求到山區工寮救人,消防隊值班人員無法確認位置,雙方通電話354秒,後來報案人自己開車上山載人,惟待救者到院後急救無效,家屬怒責消防隊沒有出車導致就醫延誤,將提告並請求國賠。南投縣消防局說,過程中不間斷地聯絡報案人,可惜沒有接上線。

南投市民周秋雪表示,其57歲胞兄周孟彬,本月18日凌晨2時許從中興新村山區俗稱「土地公窟」的工寮打電話,請其幫忙叫救護車。住在南投市區的她,火速打119求救,接到電話的南投分隊表明地點在中興新村,提供中興消防分隊電話,即火速打到中興消防分隊。

周秋雪說,值班的隊員說無法得知確切地點,她還仔細地解說如何走,後來索性表明要從南投市坐計程車到中興分隊帶路,但值班人員則回覆:「那你就坐計程車到現場還比較快」。

講了快6分鐘的電話,趕緊叫兒子回家開車載她上中興納骨塔後方山區的工寮救人。在送醫途中,中興消防分隊有再打電話,請其載到該分隊,再由救護車轉送醫院,但怕耽擱時間而拒絕。

周秋雪和其兒子是在18日近凌晨3時5分,開車抵達草屯鎮佑民醫院,當時周孟彬已休克,經搶救半小時仍不治,法醫開出的死因是「心臟麻痺」。周秋雪表示,一直到兒子開車途中,哥哥都還打電話探問「救護車要到了嗎?」如果當時不要講那6分鐘的電話,哥哥在救護車上馬上施予急救措施,可能就不會枉死了。

投消防局認應先派車
南投縣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林坤龍、中興消防分隊長簡子泰等人,強調因其沒有辦法講清楚確切地點,才會一直詢問,後來也不斷再打電話,只是山區收訊不良,無法與其接上線。縣消防局副局長陳興傑則表示,中興分隊處置方式仍應改善,未來各分隊派遣救護車,在掌握到基本資料後就馬上出車,後續由值班人員持續追蹤確切位置,再以無線電聯絡救護車上的隊員。

家屬擬提告 投檢說明
對於家屬揚言提告,南投地檢署表示,家屬可控告消防分隊業務過失致死,也可向縣府請求國賠。南投地檢署表示,消防分隊有救護的責任,若因延誤就醫而導致待救者死亡,消防隊員即違反應注意的義務。一旦檢方受理該案後,即會調當時通聯紀錄及勤務中心的電話錄音,依報案家屬有無說出具體的位置或特定位置,來判斷有無業務過失之舉。

檢方也說,一旦有涉及業務過失致死,家屬可向地檢署提出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的申請。且如涉及業務過失致死,消防隊員屬公務員,若公務員有過失,被害家屬也可向縣府請求國賠。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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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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