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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04 11:04:33瀏覽675|回應0|推薦0 | |
| 我很願意相信:南傳僧人都想恪遵戒律而不捉金銀;
然而,「金銀寶物」的定義,會隨著時代而改變。 若將「金銀」的定義,咬死在「國家發行的合法貨幣」上, 那「國“外”發行的貨幣」算不算「金銀」呢? 例如,臺灣之前並未開放人民幣在境內兌換流通, 則人民幣對於臺灣僧人而言,算不算金銀? 又例如,中華民國從未承認過滿洲國與汪精衛政權所發行的貨幣。 則,對於當時的僧人而言,偽政權的貨幣,算不算金銀? 又,假設某小國最近推翻舊政權而獨立成新國, 但全世界沒有任何國家承認其政權。 該小國所發行的貨幣, 對於全世界其它國家而言,根本就是廢紙; 則該小國的貨幣,又算不算金銀呢? 過去曾經發行,但現在已經廢止的貨幣(例如光復初期的舊臺幣), 既然現在已經失去法定貨幣的功能了,似乎可以不算金銀; 但看在集郵社或收藏家的眼中,那幾乎等於實際流通的紙鈔票。 且不論紙鈔。 本票呢?支票呢?折價券?兌換券?禮券?其它有價票券呢? 南傳僧人再怎麼精進, 也總不可能出門不摸車票、船票、機票、儲值交通卷吧? 有些南傳僧人來臺灣留學, 不也得照樣摸悠遊卡搭乘捷運? 別說悠遊卡不是貨幣啊! 儲值票券早就有貨幣的功能了。 倘若悠遊卡不算「金銀」,僧人手捉悠遊卡不犯戒, 那僧人可不可以手捉賭場的籌碼?(籌碼也不是貨幣啊!) 又可不可以使用信用卡? (信用卡本身不是貨幣,而且帳單可由白衣支付作為供養!) 套幾句印順導師的話吧! (〈論毘舍離七百結集〉,《華雨集》,第3冊) --------引用開始-------- 原則上,比丘私人不應該持有金錢, 而在人事日繁,貨幣越來越重要的社會中, 事實上又非持有不可。 沒有錢,有錢,都是夠麻煩的! 律制的根本意趣,是不得私有,當然也不得乞求。 但在實際情況中, 不得私有,已經過「淨施」而成為可以持有; 不得乞求,當然也要演化為清淨的乞求了! …… 這是在東方經濟的日漸繁榮, 貨幣流通越來越重要的情況下, 適應環境而有的新的作法。 無盡藏的制度,也是起源於毘舍離的。 西方的上座們, 忘記了比丘不得受畜金銀的根本意趣, 自己早已從「淨施」而成為可以受畜,看作如法如律。 對於不太習慣的公開乞求,心裏大不滿意, 這是當時東西方爭執的主要問題。 --------引用結束-------- 有些時候,律條雖然如此規定, 但現實不得不然。這很無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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