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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1 14:51:12瀏覽4507|回應4|推薦0 | |
但存方寸地,留與後人耕 上上篇談到法鼓山總本山廖秘書購買土地的艱辛過程。現在法鼓山上,果東、果光法師等也正在興建名為「職工宿舍新建工程」的建築。這些執事法師都是喜歡搞建築的,他們總是忘了「需要的不多、想要的很多」這句話。 「職工宿舍新建工程」建築基地的土地是──新北市金山區頂角段半領子小段179地號土地,面積1634㎡。此筆土地位於已捐贈新北市政府,現作為植存區土地的旁邊。 88年間購買時,此筆土地上有一棟土木造屋齡百年以上之房屋,門牌號碼:金山鄉三界村半領子路5號,房屋所有權人為廖阿石,其也是179地號土地登記之「地上權」權利人也。 要購買這筆土地,也就要買地上百年房屋產權,在法律上必須連帶購屋,才能塗銷地上權登記,產權才清楚、完整的。而這位廖阿石也是作古百年的人物,怎麼買?當然也是大費周章、很辛苦的一段處理過程。 前篇暗示了廖秘書購地的「非不傳之密」,果然沒有任何一位法師好奇這「非不傳之密」是什麼?因為富二代法師根本不用學這個,她們以為只要相中想要的土地,掏錢就好,反正法鼓山最不缺的就是money、money!真是如此可行嗎?這證明金湯匙咬久了,基本味覺是會喪失的。 在88年間處理第3件納骨塔合作案(見「化為塵土 回歸自然」乙篇)時,剛好辦妥本件14筆共15455坪土地及地上百年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師父告知將來在此建地自資興建附有納骨塔的「法鼓寺」的,因此作罷了納骨塔業者的合作案。並諭知其法子爾後不再與他人談論合作納骨塔之事情!其法子仍記得否?或根本聞所未聞? 至於「職工宿舍」的興建,在這個想法的背後,卻充斥著佛教道場最不為外人道的文化—就是視信眾、義工如敝屣。 其實所謂的「職工宿舍」就是義工宿舍,構想主要是給義工住的。為何會蓋給義工住呢?因為義工、信眾長期以來就沒地方住,本來是住在84年間興建的臨時寮(註1),但被38法師們嫌棄。大家嫌來嫌去、爺爺不疼姥姥不愛,只好找了地方安置,地點就選在現在興建中的「職工宿舍」。 講起來好聽是要蓋新居給義工住,實際上是蓋在骨灰植存區旁邊,請問諸位法師誰敢住在那裏?何不把女寮、男寮換到這裡來?出家人不是都要修行嗎?對著骨灰修行不是古老的傳統嗎?自己不修,要義工、信眾去修?這是哪門子傳承? 很早之前開山人員一再呼籲,山上建坪蓋了4萬多坪,怎麼會沒有空間供義工、信眾住呢?實際上,法鼓山早就掉到山門外面團體一樣的泥沼裡面──就是員工佔宿舍、占空間不放手,早晚會衍生爭執、訴訟的。這也是近10餘年來,政府機關各單位除職務宿舍外,趨勢上也不再提供員工宿舍的原因。38法師講大話很厲害,做起事來呢?法鼓山開山沒幾年,就能把幾萬建坪空間消耗殆盡嗎?還要拼命蓋!是需要、還是想要?還是不能不要? 古諺「善為玉寶一生用,心作良田百世耕」,法鼓山總本山、北投農禪寺、雲來寺的基地,標的物可都是法律上的疑難雜症;該等土地合法取得的過程可是廖秘書等多人克服困難,披荊斬棘才有的成果。法鼓山富ㄦˋ代的果字輩法師掌權後,還是喜歡大買土地、大興土木、大購房屋,其實需要的建築空間是不缺的。缺的只是沒有能力善加管理,沒有能力善加運用罷了?! 法鼓山近代史翻一翻(果字輩男眾法師剩下9個),前段篳路藍縷的歲月,你們連記憶都缺乏的,法鼓山尚存可供建築之土地,應留予後面常字、演字...輩法師執政後,視真正的需要,再作必需的建築吧! 「但存方寸地,留予後人耕」,此句古語,果東、果光等法師應深思之! 註1:「喜新厭舊」的本性,表露無疑!但此建物才21年,也是法鼓山缺錢時,辛苦年代的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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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