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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3/03 17:06:36瀏覽3678|回應2|推薦0 | |
乘坐郵輪,從海上看陸地,沿岸的奇石山景映入眼中,放在心中。 盡享大自然美麗之餘,不可破壞。要原狀留存予後面世世代代的! 壹、這周以來因柯P市長的一句話,招致〝釋昭慧〞引發〝慈濟內湖保護區〞變更用途的口水戰。其實延續上周的納骨塔事件,第3件之業者即以風景保護區變更用途,建築納骨塔7:3之合作案,要約引誘法鼓山的。此案為師父生前最後一件,師父也諭知其法子,爾後不再談論合作納骨塔事項;並進而衍生法鼓山「金山環保生命園區」的設立,推動人失去生命後,如花謝葉落一般回歸自然,化為塵土的理念。 貳、民國88年初結束第2件納骨塔合作提案後,接者第3件納骨塔合作案又出現了。此次來者行頭不小的,有建築師、律師,及〝退役〞的五院大官等等人物喔!地點在北台灣東北角海岸沿線的一座山頭,法鼓山的都監法師、執行長法師、廖秘書、工務室人員等等相關人員都履勘現場了。此案係將風景特定區變更為宗教活動專用區的計劃,而來者提出以興建納骨塔塔位出售之所得30%捐贈予法鼓山,其餘由業者取得之合作案。當時法鼓山並無任何納骨塔存在,此案如果推出,猶如一塊乾海綿,該業者利潤如乾海綿吸收之油水一般。法鼓山大夥兒看過東北角海岸山頭現場後,接下來又是我的功課了。當時中南海的果字輩法師針對此個案作了問卷後,我就直接找師父去! 參、記得是在北投文化館和師父見面的,寫了份書面報告,並提出當時刊載著「黨營事業和納骨塔業合作,結果該合作之黨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遭黑社會人物在街頭毆打」的新聞報紙。我告知師父,人家可有軍、警,都遇此對待了,建議不要和他人合作此項事務了。有需要,法鼓山獨資進行即可。而當時剛完成法鼓山周邊數筆土地之繼承及買賣過戶登記,建議師父利用這些土地就可以了。 肆、本案師父接受了建議,也踩了剎車。也因此法鼓山開啟了植存的理念,讓生命之愛化為塵土回歸自然。 伍、師父走後,我知道部分果字輩的法師因所謂的信徒之提議,竟也作農業區變更為社會福利事業用地之計劃。而該等所謂的信徒當然也在變更用途之土地附近購地,等著一併操作!唉!多少暴利,假宗教之手得之!多少罪惡,也假宗教之名行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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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