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帶給你驚奇,也可能讓你失落!各式各樣的博物館,在全台各地如雨後春筍般成立,有的收藏千年珍品,供人細細品味歲月留痕;有的一片空蕩蕩,卻須收門票,讓人有種受騙的感覺。學者認為,應建立「博物館員」制度,嚴格管理館藏品質。
根據中華民國博物館學會名錄顯示,台灣目前約有500間公私立博物館。但事實上,博物館的真正數量遠超過千家,造就「走到哪都能看見博物館」的奇妙景象,像保險套、枕頭、茶葉等物,或連「失戀」均能成為博物館的主題。
然民眾參觀博物館,有時卻發現「想像與現實差很大」!部分打著「博物館」的名號,實以販賣商品為主;有的僅展示幾粒石頭,館內一片空蕩蕩,卻須收門票;有的館內收藏品不多、真偽難辨,令人半信半疑,甚至有種受騙上當的感覺。
輔仁大學博物館學研究所長陳國偉表示,傳統博物館具備收藏、研究、展示、教育、保存、推廣等6大特質。隨時代變遷,新興博物館形式千變萬化,特質不一,「博物館概念」也逐漸解體。
「不再侷限建物本身,博物館可能是1個人、1條街、1個地方。」陳國偉舉例,九份老街藏著1間毫不起眼的博物館,收藏品不多,但出身於礦工家族的老闆,清楚描繪早期的挖礦生活;建商將樣品屋設計成博物館,展示建物的理念;「樂生博物故事館」強調「樂生園區就是1個博物館。」
陳國偉表示,博物館法可讓博物館「正名」,但因制定有其難度,數十年來始終難產。在無法可管的情況下,民間博物館數量多、品質參差不齊,但較差者終將隨市場機制淘汰。
陳國偉建議,應比照日本建立「博物館員」制度,需修習相關課程、考取證照、具備相關經驗等,不僅會參觀導覽,也懂得測量、研究、保存等,博物館員賦予收藏品更多的價值與意義,才能打響「博物館」名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