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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30 18:15:28瀏覽173|回應1|推薦6 | |
《無聲抗議 臉書換貼警鴿徽章》 當時的行政院是暴力犯罪現場,時間已經過了午夜,行政院內還有暴力闖入的暴徒,無辜的群眾不可能會還聚集在犯罪現場,所以還聚集在行政院外的群眾不只是認定有有犯意或預謀再犯的群眾,且他們也已違反了集遊法,那種情況下警方不可能還當客人要去款待他們,更不要說與他們共舞。 因此老仙認定警方是在暴力現場執行公務,驅離動作皆有其必要性,為的是制止、嚇阻及防範犯罪。尤其在嚇阻時,動作一定會誇張才能產生效果,才能減少傷害。如果警方真的使盡全力一擊,不是骨折就是撕裂傷,群眾不會只是擦傷、破皮,這應該是基本常識。老仙肯定警方執法態度。警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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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