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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21 23:18:02瀏覽1952|回應0|推薦0 | |
| 龍應台既然可以寫「醜陋的台灣人」,我何不來寫個「醜陋的英國人」?當然,我的功力絕對輸給龍應台,而我所謂的「醜陋的英國人」也沒有那麼嚴肅。只是想記錄一下,那些荒謬的人跟事而已。 英國年輕人晚上的消遣有二: pub 跟 club (舞廳)。 別把台灣所謂的pub跟英國人的pub聯想在一塊。台灣的pub燈光暗了點,氣氛假了點,但跟歐陸的Cafe其實是差不多,還算文明。英國年輕人去的 pub,既沒有東西可吃而且屋煙瘴氣,音樂轟隆隆的,與身旁的人講話要嘛就要「耳鬢廝磨」要嘛就要「大聲嘶吼」。英國的pub,裡面的桌椅不多,若想要坐 下來好好喝上幾杯,就得趁人潮還沒有湧進時去佔位子,不然就是一邊喝酒一邊虎視眈眈地環視全場看有沒有人準備拍屁股走人,然後一個箭步把自己的酒杯放在桌 上來佔位。不過呢,大部分的英國年輕人,通常會一個晚上遊走好幾家pub,也就是說他們會沿著路一家一家地喝下去。每一家只待一品脫(one pint) 約600西西的時間。所以位子的流動量還算高,這也解釋為什麼椅子不用多,反正600西西的時間約20分鐘(加上買酒及聊天的時間). 當 年在歐洲大陸掀起「文化革命」的coffee house (cafe culture) 並沒有席捲全英國,pub文化勢力因此在海峽的這岸一直是主流。因此,從古至今,英國人有「不醉不歸」的怪癖。所謂的不醉不歸就是喝到吐得胃汁膽汁都出來 了,還要再喝。好幾年前我問一個英國學生,為什麼要喝到醉?學生回答:這就是喝酒的樂趣。我又問,但喝那麼多不會難過嗎?學生又答,會啊,反正吐出來以後 又可以繼續喝。那不是很浪費錢嗎?反正我有一肚子的問題想問。 喝 到爛醉的結果就是打架鬧事。唸書的時候,常看到宿舍附近的pub在關們的時間有人在外面打架。喝醉酒的人打架是六親不認,所以能多遠就閃多遠。一回有個女 朋友為了勸架(世途把她的男朋友拉開),卻被對方打ㄌ一拳。我家因為住在市中心,常在星期六早上看到前晚因為打架滴在路上的血跡。這 喝到爛醉,不再是男人的權力,就像抽煙不是一樣。英國女人,不知道為什麼也染上不醉不歸的怪癖。這怪癖迅速蔓延,一部分要怪罪製酒商大力鼓吹廉價銷售顏色 甜美看起來毫無殺傷力的瓶裝雞尾酒。這些雞尾酒的酒精含量約5%跟啤酒的酒精含量差不多,但是因為喝起來跟果汁一樣,讓人忘情地一瓶接一瓶地喝下去。英國 女人喝醉以後的醜樣,跟男人沒有兩樣,又吼又叫,拉扯打架,最糟糕的還會大哭大鬧。 這可不是我在毀謗英國女人,「兩支口紅和一個情人」的英國作者在書中寫道(p.19-20): 『艾赫敏(法國人)嫁給英國老公利斯塔,因此她有很多機會接觸英國佬。她說最叫她震驚的是,英國女人竟然可以喝到爛醉。她說:「要是說喝酒,法國女人絕對比較有風格。英國女孩會一喝再喝,直到喝醉,這太可怕了。我上次去倫敦時,還親眼看到有女人就在餐廳外面大吐特吐。」住 在巴黎的英國友人詹姆斯的看法跟艾赫敏一樣。據他說:「若你走近有法國女孩、英國女孩、和美國女孩的房間,很容易就能分辨誰是哪一國女孩。法國女孩會吻 你,英國女孩醉醺醺,美國女孩則會帶著俗氣的超大耳環。」詹姆斯說,即使他要結束王老五生涯,也絕不會娶英國女孩。「她們只想一邊看足球賽,一邊灌啤酒。 我有很多哥兒們可以這麼做,犯不著找個醉醺醺的女人。」』 去 年開始,英國政府開始讓pub申請24小時營業執照,政府的說法是,在以往pub 11:30關門,酒客要在11點前買酒11點半喝完。在這麼短的時間要喝下大量的酒只會讓人酒醉。改成24小時營業,喝酒的人可以慢慢地「品酒」,酒醉的 機會因此降低。聽起來好像蠻有道理,但是想到學生說的:喝酒的樂趣就是喝醉,因此就算是24小時營業,想喝醉的人還是會想辦法喝醉,這無關理性的選擇。有機會來英國,千萬別在晚上四處亂逛,以免(1)撞到醉鬼,或(2)被吐得一身 [原刊登在我的天空部落格:April 14,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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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情隨筆|雜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