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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0 06:31:29瀏覽565|回應0|推薦0 |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10/today-t1.htm 反ECFA/ 泛綠新推3公投 6.26遊行 〔記者蘇永耀、翁聿煌、李欣芳/綜合報導〕為反對馬政府急推ECFA(兩岸經濟協議)、將台灣推向一個中國,及抗議行政院公審會封殺ECFA公投案,台聯與民進黨將雙線並進,新提三項公投案,並發起群眾運動上街抗爭。 台聯昨在基層展開兩項新公投案連署,除重提ECFA公投外,也提案由公民投票決定應否廢除公審會,使直接民權不再受阻撓。 廢公審會公投 台聯展開連署 民進黨昨也召開ECFA情勢因應小組會議,決定廿六日發動反ECFA大遊行,未來也將針對馬政府與中國簽訂後送立院審議的ECFA版本,提案交由公民投票複決,尋求以直接民權推翻ECFA。 台聯獲逾十萬公民連署的公投提案三日竟遭公審會以十二比四的票數駁回,台聯除強烈抗議惡僕欺主,並在昨天展開兩項新公投案的連署。一是ECFA公投案,主文仍然是:「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兩岸經濟協議』或ECFA)?」二是公審會存廢公投案,主文為:「你是否同意依公民投票法所設置之『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應該繼續存在?」 台聯黨主席黃昆輝昨身先士卒,前往北縣三重市幸福市場拚公投。七十五歲的黃昆輝,在烈日下汗流浹背,用大聲公講到聲音嘶啞,不少買菜購物民眾為之動容,立即提筆參加連署。 黃昆輝說,公審會駁回ECFA公投提案根本違法濫權,台聯已決定向法院提告、向監察院檢舉,並提出行政救濟,但這些都緩不濟急,因為馬政府宣示六月份就要簽ECFA,台聯唯有再送公投案才能力挽狂瀾。 他說,公審會的職權只有「認定」公投事項,四類公投事項中,ECFA是屬重大政策之複決,也不是排除事項「租稅、預算、投資」等,公審會卻以公投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提案內容相互矛盾或顯有錯誤,致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者」的理由駁回。 黃昆輝說,公投法第十四條是中選會的職權,而中選會早已審查完畢,才將ECFA提案送到公審會,公審會為貫徹馬政府意旨,「曲意承歡」才駁回台聯提案。 黃昆輝說,不管支持或反對ECFA,大多數民眾都支持以公投來解決ECFA爭議,公審會駁回公投提案,不僅扼殺了主權在民,也重挫人民對馬英九的信任,他呼籲無論支持、反對ECFA的民眾都參加ECFA公投連署,看公審會還能找什麼藉口駁回。 按照公投法規定,兩項新公投案第一階段連署提案門檻約八萬六千多份,台聯估計很快便能達到。 今告12名公審會委員瀆職 台聯今日也將針對上週投票否決ECFA公投案的十二名公審會委員,提出刑事及民事告訴,控訴他們違法瀆職,引用不屬其職權的公投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條款駁回公投案。 至於民進黨準備提出的公投案,民進黨ECFA情勢因應小組發言人郭正亮昨表示,未來將針對政院送立院審議的ECFA條文提出公民複決公投提案。黨中央已請學者羅致政、前國安會諮委陳忠信和他一起研擬公投主文。 針對反ECFA大遊行,據指出,民進黨與本土社團曾多次會商,本土社團期待號召百萬人上街頭,但因牽涉兩岸ECFA協商時程,遊行時間遲未敲定。 據了解,民進黨研判,馬政府與中國簽ECFA的時間應在本月廿五日後,ECFA情勢因應小組因此建議中常會決議在廿六日發動大遊行,反對簽署ECFA使兩岸走向一中市場。至於這項遊行的強度與實際動員人數,也將由中常會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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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