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發生在雲林四湖的洗門風事件,主角印尼籍的阿珠,在被罰站的第三天下午失蹤,沒有履行承諾,直到深夜回到夫家,隨即表明離婚的意願,翁媳經過還價,以7000元成交。
2008/07/08 23:40:20瀏覽1270|回應0|推薦0

2008/07/08 12:11
地方中心/雲林報導

發生在雲林四湖的洗門風事件,主角印尼籍的

阿珠,在被罰站的第三天下午失蹤,

沒有履行承諾,直到深夜回到夫家,

隨即表明離婚的意願,還向公公開口要

1萬元的贍養費,翁媳經過還價,

以7000元成交。



阿珠的公公8日一早就到郵局,

領錢給開口要離婚的阿珠,

阿珠的公公說,

「她開條件說,她出去(離婚)沒錢,

要求1萬或5千給她,我是準備要給她7千。」



阿珠因為誣賴別人對她伸出鹹豬手,

被要求洗門風三天,但在第三天下午,

她卻沒按照約定在馬路上分送檳榔香菸,

人也隨之失蹤,直到深夜回她終於到夫家,

但隨即開口要求要離婚。

記者問阿珠的丈夫同意離婚嗎?他無奈地說,

「沒辦法啊。」

阿珠的公公透露,媳婦三天兩頭往外跑,

他還拿出一疊通聯紀錄,指出阿珠的手機

兩個月來和同一個男人通話超過400通,

阿珠的公公指著,「4月,你看,一天,這都是

同一天的。」阿珠的小嬸說,

「你覺得她檢點的話,她會孤男寡女去人家

家裡?每天去這麼晚嗎?」

8日上午,阿珠一早又不見人影,

夫妻雙方約中午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

結束這段2年多的異國婚姻。

http://www.nownews.com/2008/07/08/11478-2301252.htm

( 時事評論人物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ikeking&aid=2024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