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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30 15:51:41瀏覽538|回應0|推薦1 | |
責醫院救阿公 孫女:讓阿公尊嚴的走 有錯嗎 · 2008-11-28 · 中國時報 · 【林金池、陳俊雄/北縣報導】 「我只想讓我阿公順利、有尊嚴的離開人世,這樣有錯嗎?難道院方不應負責嗎?」三重宏仁醫院陳姓老翁病危被救活後反遭家屬指責,家屬昨天澄清「絕非撤手不管」,並強烈要求醫院針對疏失給家屬「合理交代」。不過老翁昨天醒來後,卻對醫師將他救回一命,不斷點頭感謝。 法界人士認為,「挽救生命為最高法益」,天底下絕不可能出現把救活病患的醫護人員捉拿法辦之情,即使家屬已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基於「善意的無因管理原則」,醫院也沒有疏失。 院方表示,陳姓阿公昨天上午清醒,雖然仍插管,但意識清楚身體狀況良好,院內護士試著與他聊天,談及日前呼吸衰竭差點過往時,所幸院內醫師及早發現救回,他對此不斷點頭回應,表達感謝之意。 院方人員說,阿公目前生命穩定,但無法確認未來狀況,目前仍須住院觀察,會與家屬保持密切溝通聯繫,希望未來不要再產生類似誤會。 陳姓老翁孫女陳小姐指出,家屬一早看到新聞內心都很不好受,將阿公送往醫院治療無非希望受到良好照顧,第一次病危時院方緊急插管治療,家屬很感謝能將阿公從鬼門關救活,但看著阿公插管時的痛苦表情,家人非常不忍,才決定要放棄急救。 「一個月插管兩次,手腳全部綁起來無法動彈,將心比心,換作是你作何感想?」陳小姐聲淚俱下說,阿公曾交代不要再受折磨,才同意簽下「放棄急救同意書」,如今卻被外界誤認為不孝,這叫家屬怎能接受? 陳小姐強調,這次事件應歸咎於院方行政疏失,既然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就應尊重家屬意見。她們不是付不起醫療費,只希望院方能給合理交代,為何不照既定急救程序處理,畢竟,讓深愛的阿公繼續受折磨,「他痛苦、家人更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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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