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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5 18:43:13瀏覽719|回應0|推薦0 | |
縱貫公路楊梅段準你掛旗 總長度以 為了種頓市容,讓各類廣告物能納入管理,楊梅鎮公所昨(19)日頒發公有路燈桿懸掛廣告物管理審查委員聘書外,並正式通過第一件公有路燈懸掛廣告物之審查,即日起,縱貫公路楊梅段接受各類廣告旗幟懸掛之聲請,每案申請懸掛廣告路段之總長度以 楊梅鎮長彭聖富昨日頒發聘書給審查委員,而獲聘為第一屆楊梅鎮公所公有路燈桿懸掛廣告物管理審查委員會的七位委員分別為彭雙燕、陳政元、陳仰聖、黃品宸、汪池榮、劉來春、林如玲,其中以清潔隊長彭雙燕為召集人。 楊梅鎮公所清潔隊表示,公有路燈桿懸掛營利性廣告物之使用費,每幅每期(15日,含例假日)收費新台幣200元,申請懸掛期間未滿一期者,以一期計。各機關及公立學校辦理業務或教育宣導,免收保證金及使用費,期滿自行清除。非營利性廣告物經本所審查小組審核通過,得免收使用費,但應繳納保證金新台幣6000元。 廣告物內容不得有妨礙市容觀瞻、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與違反法規定 。應以雙幅路燈旗(羅馬旗)方式懸掛,單幅廣告物之長度不得超過 楊梅鎮公所清潔隊表示,申請人應於預定懸掛廣告十五日前提出申請,懸掛廣告之總數量以100幅為限,而高速公路自交流道匝道端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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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