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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4 04:07:20瀏覽456|回應1|推薦32 | |
看到一大堆的爆料新聞,我以為,如果他說的是真的屬於非法事件,大可以去告發,若不是非法,那麼,在那兒爆了半天,有何種意義,是讓媒體多一點可以炒作的東西嗎?而有罪無罪,也不是一、兩個人拿出一些不能證實的模模糊糊的證據就可以確認的。
如果要對付一個對手,就應該把證據蒐集齊全了,然後一次出擊,讓對手根本就無從反擊。若像今天這樣子,一天天的擠出一點點,又不清不楚的,那,還是不要玩了吧。 可惜,今天,不管是那個黨,不論是政治人物或市井小民,都以此為樂,每天的媒體都跟在後頭玩這些把戲,我們這些草民,實在看得很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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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