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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7 09:14:59瀏覽913|回應4|推薦22 | |
1998年買的一輛墨綠色sentra,是為了交通方便和出遊。雖然沒有像人家說的「愛車」那般的珍惜,但至少都是定期的保養和清潔。六年下來,開了有六萬五千公里,全台灣都跑了好幾圈了。算算花在車上的錢也相當驚人,記得上回大略的估了一下,一年多用了五萬元以上,若再加上車價五十幾萬,和其他一些花費,可能早已超過百萬了。
周五回南港老家,把車開去再打個蠟,算是最後一次為它做清潔,老闆說,洗洗,看來還是滿新的(因為保養還好,而且常常都停放在地下停車場,不常日晒雨淋,不用說車子,人在這種環境下,一樣會好看得多)。之後,開到一家中古車行,那兒開價11.5萬,想想,可能再多也不會多到那裡去。老婆覺得一時還沒辦法放手,所以,還是先暫停放南港,只是,仍是得早點賣了,在不使用的狀況下,多放一天就多一天的折舊。(順便提一提,那個洗車行老闆,講起話的腔調,就像「全國電子」廣告中那位有人到他家裝冷氣的老伯一般,可能是同個故鄉的) 圖一:九月去洗車前拍的。 圖二:常去的一家手工洗車場,靠近一個抽水站,在南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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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