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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 正義? 天方夜譚?
2009/07/13 18:00:17瀏覽365|回應0|推薦3

一個多月沒寫作業了, 就知道不能隨便承諾自己沒把握的事.

總是好不容易抽個空進來, 傳個照片, 改個版面, 還沒去各朋友家看看近況, 又要離線了.  更遑論靜下心情, 沈澱思緒, 記錄生命...........

去年底發生的毒飼料事件, 今年1/2 糖糖離世, 二月份發現兩事件的關連, 到 2/14 正式取得飼料化驗報告, 我確定了黃麴毒素是讓糖糖死亡的原因, 至今, 超過半年了.   7/2 一封 e-mail 又打開那片薄薄的紗布, 才驚覺傷口不但沒有癒合, 連結痂都談不上.

原來是一位與廠商無法達成和解, 正在對步公堂的A小姐, 透過一位已達成和解的B小姐得知一些人的資料, 因想集結多一點苦主打集體訴訟官司, 故與我們聯絡, 故事冗長, 簡言之, 我陷入是否要加入集體訴訟的長思.

我詢問了很多親朋好友的意見, 不管他有沒寵物, 我希望能理性的判斷後再做出決定, 當然結果分兩派: 讚成 和 反對  (廢話.......... 不過比數是一半一半)

讚成的原因:
1. 不能因結果可能無法符合理想目標, 就不去做, 更何況有人願意不顧一切去做, 更要支持他們.
2. 讓廠商一直覺得有蚊子在耳邊, 不得清靜, 有所警惕, 為的是要沒有第二隻寵物因此死亡.
3. 覺得這樣做, 自己能得到釋放, 解脫, 救贖, 心安, 原諒.....  

反對的原因:
1. 再一次經歷糖糖死亡所受的傷害事小, 對社會現實, 人性自私的體認, 公理正義的失望絕望所受的傷害, 會更痛.
2. 提出民事訴訟, 簡單的說也是討論賠償金的多寡, 會提出告訴之前, 也都經過正式或非正式的調解或和解, 區區一位苦主十萬元, 廠商真的在乎嗎, 就算勝訴你拿到錢, 傷口就真的好了嗎, 轉向正面力量, 積極參與推動動物食品安全法案成立, 較有意義.
3. 可能會敗訴, 一毛錢拿不到, 還要賠上律師費, 訴訟費, 傷口不斷被撒鹽, 希望的破滅, 還可能被恐嚇. 

至於我自己的想法嘛, 當初花錢去檢驗飼料, 為的並不是去求償, 而是想確認害死我狗狗的倒底是誰.   我相信已達成和解的, 若非手中證據能100%擊倒廠商, 否則就是有能力找到所謂有力人士協助, 不論何種合解, 其實也都是金錢上的妥協吧. 生命的逝去, 倒底換來了什麼呢?
我在流浪動物保護協會中認養的狗狗, 也在同一批死亡名單中, 我相信保護協會, 上百隻犬隻的死亡, 協會理事還是議員呢, 不也與廠商達成某種程度的合解, 所幸協會仍努力的發起法案推動, 看來有轉向正面的力量. 當然, 我也略盡薄力參加連署.

但, 心中仍忍不住想問, 就這樣嗎?  就只能這樣嗎? (可能那些訴諸法律途徑的人, 就是無法讓心中的聲音停止吧),
我想到我兩個朋友的事:
甲同學的父親約80歲吧, 住院手術後住加護病房, 已脫離危險期即將轉普通病房, 突然不知發生了什麼事, 醫院通知病危, 等慌亂過後甲同學的父親已成植物人. 我知道時已是半年後的事了, 父親居家24小時照護, 甲與母親及一位看護一起照料, 而同時, 甲與母親還在那家醫院擔任志工, 每週一天.  言談中不曾聽到任何對醫院或醫生護士有任何不滿或抱怨, 甚至質疑. 我想問她, 你們沒有想過要追究嗎, 但我問不出口.
乙同事的哥哥, 不到50歲, 一日在一位異性朋友家, 突然不舒服, 等家人到醫院時, 醫生早已宣告死亡, 乙的哥哥離婚多年身體也從無不適, 發生事情後, 同學協助母親辦理完所有的事, 同樣的, 沒有任何人問, 倒底發生了什麼事. 沒有人追究....

生命在這世上, 產生, 消滅, 出生, 死亡, 它的意義目的在哪裡, 延續另一個生命? 成就另一個生命? 滿足另一個生命?  糖糖的生命, 除了她存在的七年, 當她走了, 又能換回什麼? 三萬, 五萬, 十萬的合解金? 而這合解金能讓我釋放? 解脫? 救贖? 或是原諒? 都不能, 我很肯定, 都不能. 那為什麼要去做? 為了不放過對方? 為了悲劇不再發生? 若廠商保證品質把關, 他真的能做到嗎? 我們能永遠盯著嗎? 若廠商真的倒店關門, 老闆拿走錢, 員工沒頭路, 我們就滿意了嗎? 這就是公理正義嗎? 正式提出訴訟就保證能有所謂的公正的審判嗎? 訴訟中的案件仍能撤回, 我們會不會又成為"有力人士"的籌碼?
正的, 反的, 黑的, 白的, 各種不同的想法不斷在腦中轉動, 無法停止.

我在二月中, 一取得化驗報告 即將資料都傳真給B小姐, 一位在網路上呼籲大家不要私下與廠商合解, 團結力量大, 一定要讓可惡的廠商得到應得的報應的飼主, 在五個月後, 由另一位A小姐告知, B小姐已與廠商取得合解. A小姐正在網路上召集相同受害的飼主一起向廠商提出集體訴訟.
我沒有立場指責B小姐, 因為我們沒有任何委託, 沒有任何法律約束, 我只因幾個網路資料, 認為, 大家要一起向廠商要求公理正義, 自動把資料提供給她, 也許她還覺得我的資料沒有用呢.
這一次集體訴訟的召集, 我所要考慮的, 難道只是 - 我是否還相信 "人性本善"??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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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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