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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5 01:41:54瀏覽202|回應0|推薦0 | |
陳福海籲請修改兵役法讓臺生安心赴陸求學 案由:本院陳委員福海,鑑於政府雖承認部分大陸學校學歷,卻未同時修改兵役法,致國人赴陸就學,往往面臨兵役與就學無法兩全之窘境,影響學生權益至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兵役法第3條規定,男子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役,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稱為役齡男子。第35條規定,應受常備兵現役徵集之役齡男子,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及其同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者,得予緩徵。兵役法施行法第36條規定,依兵役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緩徵者,應由役齡男子就學之學校於每學期始業時,造具學生名冊,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查核後,分別通知其本人及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兵役業務專責機關或單位核准。 二、目前教育部雖承認部分大陸學校學歷,吸引許多臺生前往大陸就學,這些臺生在大陸就學期間,多數都會達到「役齡男子」的規定,然大陸學校並不受我國兵役法的規範;臺生只能面臨休學回臺服完兵役再繼續升學,或完成學業後再回臺服兵役,惟後者可能面臨法律責任,令前往大陸就學的臺生困擾不已。因此,本席強烈要求,內政部、國防部及教育部應即跨部會,儘速針對此一問題進行研商,讓到大陸就學的臺生,免於遭受兵役問題的困擾,俟完成學業後再返臺入伍服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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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