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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5 01:38:37瀏覽295|回應0|推薦0 | |
陳福海要求金門員警補足應以金門籍為優先考量 案由:本院陳委員福海,針對金門縣台籍警員集休返回台灣4日,因天候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飛機無法起降時,金門籍員警又被召回執勤,嚴重影響員警和家屬生活,也凸顯出金門縣警力之不足,建請依《警察機關員額設置基準》調高金門地區員警編制,在補足員額方面也應以金門縣籍員警為優先考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金門之警政原本為警察局與警察所二級制,現改制為警察局、分局、分駐所三級制,開放小三通後,金門出入境人口大為增加,且治安問題複雜化,使得現在員警任務極為吃力,當台籍警員集休返回台灣4日,因天候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飛機無法起降時,金門縣籍員警又被召回執勤,嚴重影響員警和家屬生活。 二、 反觀金門縣籍在台服務之員警,既無離島加給津貼,亦無集休制度,倘欲返金休假又擔心天候問題,不敢貿然返金休假探望親人,與家人敘天倫之樂。 三、 員警服勤既為統調制度,為公平起見,不能以台籍員警返台休假因交通衍生之無法返金執勤之問題,轉嫁到金門縣籍員警身上,致休假日仍需備勤,造成金門縣籍員警身心壓力之不合理現象。 四、 綜上,凸顯金門縣警力嚴重不足,建請依《警察機關員額設置基準》調高金門地區員警編制刻不容緩,在補足員額方面也應以金門縣籍員警為優先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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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