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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的本質與發展 - Web 2.0 的個人媒體時代
2006/06/14 17:47:16瀏覽915|回應2|推薦12

Blog是WeBlog 合併的詞,直譯就是「網際網路上的紀錄」,具體的產品是「網際網路上提供的個人書寫內容的產品」。用今天的題目來說,就是「個人數位出版的平台」。

「個人出版」從什麼時候開始呢?

話說很久很久以前,在很遠很遠的地方,有一個山洞,住了一個男人。因為下了很久很久的雨,他實在很無聊,就拿起一顆石頭在山洞牆壁上畫了起來。

對他來說,讓他最有印象的就是一種有四隻腳、頭上有兩隻角的東西,這個東西的肉可以吃,皮可以割開成為一大片,在冬天時蓋在身上可以讓他不那麼冷。雖然這四腳兩角的東西力氣很大,但只要把它擺平,就可讓男人過一段很舒服的日子。於是,在下雨天、刮大風天,他就憑著記憶把這個東西的樣子,和它常出沒的環境畫在山洞的牆壁上。

過了不知道多少個太陽升起落下的日子,有一個女人來和男一起住在山洞裡。這時,男人的山洞已經有好多種不同的畫。

女人問他,這是什麼?那是什麼?男人告訴他,這個可以吃,要他的女人看到了趕快告訴他,讓他殺了它,就可以好幾天不會餓肚子,冬天也會睡得暖和;他也告訴他,那個長長的、頭是三角的,看到了就離開它,不要去惹它,不然被咬到的話腳會很痛不能走路……。

又過了過了不知道多少個太陽升起落下的日子,女人生了一個男孩,男孩長大了,男人老了走不了遠路。男人指著山洞上的畫告訴男孩,太陽落下來的地方有一座山,那裡有四腳兩角的東西,可以吃可以保暖;太陽升起的地方,有一大片濕濕黏黏的地,站在上面會陷下去,那裡還有一種東西四隻腳短短的、嘴巴和尾巴長長,會把人拖下水吃掉……。

又過了不知道多少個太陽升起、落下的日子,男人死了、女人死了、男孩也沒有再回到洞裡,另外有三個男人和兩個女人住到這個洞裡,他們看著山洞壁畫,討論畫的是什麼………………。

很久很久以前,個人出版早在某一個山洞中開始。
 
「個人出版」不是21世紀才有的玩意兒。遠在數千年、數萬年前,老祖宗已經在「玩」個人出版的事。也許是無聊的娛樂動機,也許有實用的價值;用的工具從石頭在山壁上塗鴉、用刀刻在竹簡、在紙上書寫、用活版印刷,個人出版遠遠早於大眾媒體傳播。一直到現在,21世紀的我們,因為個人PC及WWW網際網路的發明,讓普羅大眾能夠跨過高速輪轉印刷機和發行通路的高門檻,再度從財團或專業媒體人掌控大眾、分眾媒體,拿回「個人出版」的遊戲。Blog 就是最新也最有力的個人出版玩意兒。

沒有建置自己Blog的請舉手?沒有看過Blog的請舉手?嘿嘿,你已看到這篇文章,當然不能說沒看過Blog。

所以,我們就算沒有在數位的山洞中塗鴉,至少進過別人的山洞看不知何許人於何時的塗鴉。
 
21世紀個人數位出版代表性的工具:Blog,在人類傳播史上有什麼特別意義?

  1. 最低的使用成本。建一個Blog比買一本放在抽屜裡的日記,成本還低。
  2. .功能最強的書寫排版工具,包括:
    • 可以發表文字
    • 可以張貼圖片、表格
    • 可以上傳動畫聲音
    • 可修改、編輯、刪除已發表的內容
    •  可以設定我的網誌模板
  3. 最強的發行傳播與互動
    • WWW網際網路全球化
    • 即時出版
    • 有人氣指數測知傳播效果
    • 可被推薦、轉寄、RSS訂閱,提高傳播效果
    • 可以回應及再回應
    • 有引用(引述評論)功能,建立Blog間的另一種超連結
    • 可藉回應引用接觸對此訊息有興趣者
    • 可以設定我的最愛網誌
    • 可以訂閱網誌文章
    • 可以設定我喜歡的文摘
    • 可以自動匯整我的發表文章
    • 透過各種回應建立網際網路上的人脈地圖
    • 其他如Tag、Blogs網誌集合等陸續開發的相關群組性功能。
    • ..........................

要之,Blog可以成為匯集個人瀏覽、出版的「個人媒體訊息中心」。

 
近年來,Web 2.0 的說法很受歡迎。有人用「Web 2.0 是上傳與分享」來對比「Web 1.0 是下載與閱讀」,這種說法看似簡潔,但回顧 internet 的發展,在www 全球資訊網流行之前的80年代BBS電子布告欄,早就有「上傳、下載、分享、互動」等功能精神,與傳統媒體單向傳播,閱聽眾「只能閱聽」有明顯的區別。

那麼Web 2.0 的主要特性是什麼?我認為「個人出版」可以是Web 2.0 的重要特色之一。PCHome 多年前推出的「個人新聞台」可以說是 Web 2.0 洪荒時代的代表作,奇摩家族等諸多討論群組反而只是BBS的Web版,和個人出版距離較遠。

Web發展初期,具有「上傳與分享」的各種論壇、社群早已百花齊放。這些社群平台無論有沒有「群組名單」的設計,基本上,都是可以讓板主以外的人「分享上傳」的權利。

Blog 除了新增日曆式目錄之外,和社群最大的差異就是Blog主體內容的書寫和編輯權,唯Blogger一人獨享,瀏覽者只能回應或作一些轉寄、推薦等無法處理本文的周邊動作。主體內容書寫編輯權如果開放分享,即便有日曆式目錄,也應該歸類為社群而非Blog。

「板主」才能控制的產品,除了Blog 之外,e-mail 好像也是。但,e-mail只是接收他人內容的工具,而且不以分享為基本精神,和個人出版無關。免費硬碟空間,可能開放他人上傳下載,但核心精神也不在藉此公開傳播個人創作,更沒有互動的機制;Google 的行事曆Calendar 已有分享的機制,但記載的是活動備忘,和出版的本質不同,要當成「個人出版」平台也不太通。在Web1.0時代,唯一可以和個人出版扯上闗係的,大概就是「可開放分享的個人電子相簿」。現在,大部分的Blog也同時包括個人電子相簿,所以,以「個人控制出版,開放分享瀏覽,有互動功能及最大傳播效果」的Blog視為Web 2.0 的代表作,我覺得還滿恰當。

展望Web 2.0時代,在我有限的想像力中,個人數位出版應有的書寫、編輯和傳播解決方案,已接近齊備,可能持續擴大的如文本方面影音內容的vBlog比率會再提升、傳播載具如無線手機上傳的mBlog 平台可能增加,www 上的Blog 轉以PDF格式匯整的電子書,或以少量紙本指定出版的POD素人作品集會一再被嘗試,但是,「低成本、無限傳播可能、可以自由書寫編輯的『個人出版』」應有的技術都已成熟,本質也沒有太大變化,Webs-tv也推出跨平台Blog出版的服務,除非網路技術有重大突破發展,「數位個人出版」生產模式,要再等上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才有再突變的可能。

在可見的幾年內,類似Blog的個人出版模式,在那方面會有比較有意義的發展呢?個人認為:個人出版的「影響力」能否透過某種技術或經營模式而大幅躍升,才會在傳播史上產生重大意義。

媒體影響力約略可分為質和量兩大要素。

無論是使用的技術或產品的包裝有相當差異性在,各類的社群和Blog 都面臨一個大問題:恒河沙數,難以瀝金。「品質參差太大,品牌甚難辨識」使得個人出版的影響力遠遠不及經過層層過濾的專業媒體,理所當然。

目前網際網路上已有針對Blog品質評價的平台推出。「評價」的規則有些是由Robot自動計算,例如該Blog的「被連結數」,有些是自由心證由網管人工推薦如名人部落格。相關技術和經營策略還在發展中。

除了品質辨識之外,個人出版內容如何「散布(傳播)」,使接觸率最大化,對個人出版影響力的關係更為重大。

Web 1.0 也有開放閱聽者上傳出版的功能服務,但使用者上傳的內容如何能夠散布,除了轉寄並沒有比較好的解決方案,使用者的內容多數只能「隨機」被看到,或仰賴網路經營者依某一種規則,比如人氣、推薦、最新等由系統列表增加一些曝光機會。論壇「洗板、推文」「搶頭香、坐沙發」的問題一直存在各社群平台之間,就是個人出版者土法煉鋼尋求擴大傳播效果產生的「後遺症」。

進入Web 2.0 ,我們看到比較多的傳播解決方案被提供出來,例如

  • RSS訂閱
  • 網誌聯播
  • 引用評論

還有一個更具競爭力的「跨平台聯合出版」。

這些功能的共同價值就是:個人出版的內容,可以被散播到Blog 主體以外的其他網路平台上,而這也是Web 1.0所沒有的功能。
 
整理一下所謂Web 2.0的功能,把它拼成一個可以辨識的面貌:

  • Web 2.0 提供個人出版者可以完全且唯有自己才能掌控內容的出版平台
  • Web 2.0 提供個人出版者可以自行編排樣式的服務
  • Web 2.0 提供個人出版者有效的散布傳播工具

想想,從事媒體業的我們需要的也是:

  • 內容採寫
  • 內容取捨編排
  • 內容散播通路

Web 2.0 的Blog服務以近乎免費的價格,提供個人出版者完整的媒體解決方案,往後就看那些個人出版者透過什麼操作模式可以脫穎而出建立品牌。

對於網站經營者而言,接下來要積極面對的就是「個人出版者和提供個人出版平台的經營者如何共謀一個商業模式,包括小額付費訂閱、網站平台經營者和寫手拆帳機制,讓雙方都可獲利,而能永續經營下去」。這些機制已有某些類型的網站嘗試使用中,例如拍賣網站的上架費、Blogger 使用Google ADSens 關鍵字廣告的拆帳機制等等。個人出版者出版的內容的商品包裝,可以是 Web Page,可以是發送個人電子報,可以是各種檔案格式的電子書,甚至回到紙本的POD小量指定印刷,但應該都有一個「個人媒體中心」的Blog作為旗艦店。

目前大家都在使用免費平台免費書寫,生產模式已無問題,建立品牌、擴大通路和商業營利的解決方案還不建全。以我個人為例,先嘗試以實名建立品牌。我在網路城邦以本名「賴健汀」建了一個「彈劍聽戈」的blog。雖然發表的文章甚少,但知道我姓名的人,只要在網址列鍵入「賴健汀」三個字,任何人都很容易可以看到「我的網路媒體中心」有那些貨色。「賴健汀」個人媒體旗艦店很容易找得到,至於擴大通路就任其自然,商業獲利則完全沒有去想。

「數位個人媒體」何時能夠因商業化而波瀾壯擴?讓我們拭目以待。

PS:上文是近日內可能在某個場合報告的內容草稿,還沒加上一些實例,先丟出來請網路城邦的朋友看看。不小心看到者請不吝指教,讓我有機會在正式報告前再作修正。萬分感激有緣的善心人士。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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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ct&aid=312243
 引用者清單(1)  
2007/01/18 17:57 【華梵大學城】 Blog的本質與發展 - Web 2.0 的個人媒體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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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 L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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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對「出版」定義確實不妥
2006/06/15 16:51

敬覆 sean 君:

沒有對「出版」先作定義,是本文很大的缺陷。當我把洞穴人的自我塗鴉視為「個人出版」的源起,無論 e-mail 有沒有「分享」的動機與精神,因此論證 e-mail不是個人出版,確有不妥。更何況如鈞座所言,我是以「收信」的角度來否定 e-mail是「出版」,但從發信的角度來看,e-mail 比洞穴人壁畫更具傳播動機與結果。

至於 web 2.0 與 blog、數位個人出版的關係,我沒有用等號相關聯。打個比方,有點像是以三槍式映象管 RGB 三色交集投射出來的圖像,來形容我對新的「個人媒體時代」一瞥的印象。

讓我再想想該怎麼修改,才能清楚表示我對 blog 所蘊涵的「個人出版的歷史特性」。

感謝您的指教,有任何應修正的缺失,請再多指導。


祈願太平 ‧彈劍聽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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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和個人出版無關?
2006/06/14 23:10

「e-mail 只是接收他人內容的工具,而且不以分享為基本精神,和個人出版無關。」e-mail 的確不是個人出版平台,但是上述論證沒有說服力。它是從收信者立場說的。但談到出版平台,應該從寄信人立場來看才對。

若要說 e-mail 不是個人出版平台,恐怕這麼說比較好:

1. 使用習慣上,寄信者沒有把 e-mail 當作出版平台的意思。
2. 即使寄信者想以 e-mail 為出版平台,也無法提供給不特定的可能感興趣的讀者閱讀。必須要能讓不特定的讀者閱讀,這才是出版平台的必要條件(之一)。

「數位出版平台」的必要條件和 Blog 的優點是兩回事,應該先釐清,再來談 Blogs 是個人數位出版平台的代表,理路會比較清楚。

有關 2.0 的概念也是一樣,和前二者的關係,有點不清晰。可以再清理一下。

附帶建議:回應文章時,看不到原文,真是痛苦和不便。這樣的介面,用來打哈哈固然沒有問題,實不利於認真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