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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想
2008/05/03 09:48:17瀏覽298|回應0|推薦4
那天突發奇想,既然那麼喜歡去家樂福,乾脆在那兒找個工作吧。能做什麼呢?收銀員,不行,俺太糊塗,要把帳搞錯,或把五百當一百找出去就麻煩了。再說收銀員都是小妞,估計人家也不要老娘。


要不在牛奶櫃那邊站著,請來往顧客試喝牛奶?其實我最中意的還是專賣酒那部份,俺可以一邊請顧客試喝,一邊自己也喝兩杯,然後跟人胡謅喝酒的常識跟知識,說喝紅酒要醒,喝白酒要陳,喝啤酒要爽。

俺想著都有點坐立難安了,恨不得立刻奔到家樂福,把原來賣酒專櫃那個老娘幹掉,俺覺得俺穿那制服應該還挺好看的。可是再一想,家樂福每天來來去去那麼多人,肯定經常會遇到熟人,如果遇到俺高中
很看好我的老師,看俺賣酒跟淪落風塵好像也沒啥差別,到時情何以堪。萬一遇到國中那個我很討厭的老師,那更糟,估計不打落水狗,也難免要奚落我一番。

俺一咬牙,算了,遲早都要面對,人都有走運的時候,也有倒楣的時候,再說,他或許還活的沒我好,當他就說教到我們這一班,真是倒了三輩子的楣,這輩子都還沒完呢,搞不好還坐在輪椅上。

俺設想當時的情景是這樣:他臉死灰坐輪椅讓外傭推過來,一眼就認出同樣臉死灰的。然後很誇張的嚷道:“咦,怎麼是你啊,你不是寫小說嗎?我在文化局還看到你出版的書,怎麼賣起酒來了?是不是為了體驗生活啊?”俺皮笑肉不的答道:“是啊,寫作需要豐富的人生經驗,所以我要體驗不同的生活。”

其實俺心裏想:體驗個屁生活,俺是要求生存。後來跟林姐去家樂福,跟他說起我的想法,他很積極,說現在就去問看看。而且果然在櫃檯旁看正在招服裝部門的營業員。林姐立刻就要打電話,俺猶豫了,說算了吧,賣酒我願意,賣衣服?怎麼樣都不像我能幹的事。林姐說:“看樣子你是放不下身段,還是寫信給馬英九吧!”

為什麼要寫信給他?林姐說:“要他給你找份工作。”他又不認識我,憑什麼要他給我找工作。林姐又說:“就憑你投了他一票。”他奶兄,別說一票了,就算一百票,他也不會理俺。

奉勸無知的小妞或老娘,千萬不要爲愛情放棄工作啊。如今愛情泡湯了,工作也找不著,老娘就是血淋淋的教訓啊!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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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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