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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1 14:10:11瀏覽567|回應0|推薦22 | |
假若我們遊移於外面,沉迷於放蕩中,或犯一罪,我們就當立刻向裏面去。因為已與神離開的,就得趕快——愈快愈好——歸向傾向祂。有祂的同在,就可讓祂給你任何苦的感覺都可以。要對付一個罪,最緊要的,是不使你煩惱或不安;因為煩惱或不安是從“驕傲”中和“愛自己的優點”中發出來的。我們若覺得我們是什麼人,我們就要受傷了!如果我們灰心失望,我們就更軟弱了!當我們想到自己的過犯而發生一種憤慨時,這憤慨是比那過犯更不好的。 一個真實謙卑的人,對於自己的失敗和缺欠是不驚奇的。愈看見自己的敗壞可憐,也愈會將自己棄絕給神,也愈進前和神親近、親密、合一,就更可以得著神永遠的力量。我們真願意被神引導到這地步,因為神自己說:“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戒你”(詩 32:8)。 註:此文原著為法國蓋恩夫人所著之簡易祈禱法。 圖片來源:網路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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