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又有箱涵被偷掛管線,市政府態度「硬」起來,要求管線單位在一天內提出申請,效率頗高,但必須再加上公權力,才能讓管線單位「動起來」,最好的方法,就是要啟動工廠管理輔導辦法,讓高雄市轄區內的工廠配合。
高雄氣爆發生以來,高雄市政府僅以路權管轄核准權為由,摃上中央,強調無「法」可管,實際上經濟發展局握有法令可以制裁違法的工廠。
經發局設有工業輔導科綜理工業管理輔導,也有公用事業科設有石油管理股,在經發局的網站記錄石油股的主要職掌是「督辦取締違反石油管理法案件及陸砂業務、汽車加油(氣)站、漁船加油站之設立與管理、液化石油氣供應業查核業務、石油儲油設備設置及自用加儲油(氣)設施設置管理業務。」
經發局自訂的職掌,開宗明義就說,可以「督辦取締違反石油管理法案件」,但經發局卻在氣爆發生後第八天,才引用工廠管理輔導辦法勒令停工;前天經發局長曾文生還說,榮化如不接受停工處分,將可強制停水停電。
種種動作證明,高雄市政府不僅有「法」可管,也有「能力」可管,那過去幾天,經發局又做了些什麼?
這次氣爆事件,凸顯出高雄市在港灣、都市及工業區的交織發展下,工廠與住宅的界線模糊,許多工業管線在市區地面下交錯,潛藏危險卻也不容易治理的特性,如何避免管線災害源頭誤判,減輕石化管線災害意外的發生,將是未來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應克服的嚴肅課題。
【2014/08/10 聯合報】 @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