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也巧,一年前吧,我曾和出版社的編輯討論過「事典」或是「詞典」的寫作方式,就是針對一個主題以許多分題做表現。這種寫法,看似將大主題切割成許多小蛋糕塊,應當要比大部頭的專題書籍要簡單得多,若真的只是詞條的解釋,也的確是如此,你不妨上博客來找找「事典」相關的書籍,絕大多數都是這樣的表現方式,但作者貝爾納.畢佛並不只是用一些與酒相關的詞語作延伸闡釋,而是他運用了這種方式去表達他對酒的強烈感受,或者說是:「愛」。當要以這種方式去寫一本事典時,需要的可不只是資料的搜羅和流暢的文筆,還需要更多經驗轉化的洞見及情感的淬鍊,或者可說是他「變體的自傳」。 因為他生於酒鄉,因為他長期週旋在各色酒款與各色人等之間,因為他用「愛」去觀察這一切,因為他文學根柢深厚又幽默,因為他年紀夠大閱歷夠多,不管我在此班門弄斧貼金舖銀的想為這精采的作品找理由解釋,總之這本書就像瓶好年份的老酒一樣,底子深蘊,絕無冷場,笑謔嚴肅只在一瞬。讀著讀著好像在看精采的單口相聲:活靈活現的葡萄園風光、怪人的怪行為、歷史事件的重新翻案、某些聞之發噱的倒楣事,忽而在左忽而在右,你正爆出一串笑聲,文字也倏然而止,接著又是一個詞語引發他的興趣和議論,然後再一次循環。 不是法國人,不在法國喝酒的我們,酒瓶裡裝的不管是什麼我們都會自動肅然起敬;而身為法國人,愛喝酒,愛議論,愛挖苦,有話就說的畢佛老先生,才不管你怎麼想!多少人對薄酒萊嗤之以鼻?畢佛老先生用了十頁的篇幅大力鼓吹:風車磨坊、聖愛,他家的薄酒萊小小酒園成為「開後門」的鑰匙。他說:「為什麼我對薄酒萊始終忠誠?怪問題!一個人會為了討好或模仿別人而背叛他的青春嗎?一個人會為了迎合搖擺的風尚而不願面對自己的出身嗎?這輩子一路走來,我發現而且也開心地享用過一些更有名、更稀罕、更繁複、口感更長、在記憶裡也更綿延的葡萄酒,這些經驗難道會讓一個人不再理會那啟蒙他愉悅為何物的葡萄酒,那讓人純粹為了愉悅而不斷回首的葡萄酒?」說得真好!我想起我的第一杯葡萄酒是2000年的路易佳鐸薄酒萊,淡淡的介於葡萄汁和葡萄汽水之間,喝起來有煮糖漿的甜,喝二杯後我就倒在座位二小時起不來,但我的確從此改觀,開始懵懂顛簸的喝起「純粹愉悅」的酒。 有時學習喝酒時要回頭去學習態度,追索本質而非分數,承認自己就是愛某些酒不愛某些酒而不在乎產區和名牌,尊重自己的感覺而不是恐懼戰兢,回歸近乎稚拙的品嚐而不是果菜市場的貨物名稱堆疊,在「Dégustation à l’aveugle 矇瓶試飲」這個詞條中畢佛提到有些酒農在盲目品試時連自己的酒都分不出來,更不論連釀酒用的葡萄一種都沒看過的我們。明顯的,畢佛老先生苦口婆心,而且他用了一本書的份量來發聲,用盡各種的手段:文學析辨、歷史梳理、人物論述、產區、著名的酒莊、詩詞、大量的引述和心得,還有他自己獨一無二的調調,簡潔但不簡單的赤裸表白他的意見:喝酒,請喝自己的酒。 其實看書也像喝酒,別人多麼感動莫名涕泗縱橫都是人家的,買酒少見可以試酒,書卻可以先試看,所以你快去書店先翻翻(別翻了,買吧!)。最後借用書中引述查理‧波特萊爾(Charles Baudelaire)的一段意見做為結尾,雖然這也不是畢佛老先生的文字,但我相信他一定由衷的認同: 葡萄酒和人很像:我們永遠不知道,它可以令人欽佩或令人鄙夷到什麼程度,可以讓人鍾愛或痛恨到什麼地步,也不知道它做得出多少豐功偉業或是滔天大罪。所以別對葡萄酒比對人殘酷,對待葡萄酒要像對待人一樣。《人造天堂》(Les Paradis artificiels) 見面三分情,喝酒亦如是。
--Patric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