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這種說法就像耳朵癢自己掏耳朵一樣是很自然 享受的~這樣極其正常的行為卻總是被視為骯髒 羞恥的行為即使每個人都有這樣正常的慾望卻得揹負著罪惡感自己滿足 撫慰自己何罪之有總比隨便去找個人來搞個一夜情來得安全而妥當吧!聽說還有某些宗教教義反對自慰哎~覺得可悲又好笑難道自己挖鼻孔 摳腳 抓屁股也是罪嗎?若是這樣恐怕不少人要難受死了就不能將性器官是為身體的一部份只是比較需要隱私與保護卻不需如此將之抹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