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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4 09:49:07瀏覽505|回應3|推薦8 | |
如果只因為不爽,就有正當理由打人, 今天只是一巴掌, 請問捅一刀可不可以?
你還不道歉! 不閉嘴~ 我再捅你一刀!!!!! 給你死~ 天啊!我們政治人物交給大家的就是這種觀念! 也難怪青少年路上飆車砍人, 砸車~ 和立委的情形又有何不同? 我看你的車是高級車!! 砸爛! 我看你是高級外省人~ 呼你個大巴掌!! 因為你高我就低????? 所以為了不讓你的高~讓我本身感到自卑 ! 所以打爛你的嘴臉? OH MY GOD! 因為你的美顯現我的醜?? 該不該劃你兩刀??? 亂!真是亂! 道德觀真亂! 不要以為自己為民主曾經立下什麼功勞,就可以目中無人! 再怎樣對一個人的行為不滿, 當你訴諸肢體行為暴力, 一滴點資格都不配叫民主進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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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