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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6 15:52:32瀏覽572|回應0|推薦0 | |
我心已死-憑什麼國民黨五次府院黨協調會議可以讓主管退休後還可以繼續享受加給,公平正義何在?簡直是無恥的復辟! 在 西行者原本認為考試院回覆1995年以前公務人員服務的年資依當年的退休法給予優惠存款是一種社會正義,因為在1995年以前的退休法是「恩給制」,是由政府每年編列預算支付依法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就像西行者在18%一文中所述,1985-1995年時台灣錢淹腳目,股市上萬點,房價以倍數成長,政府使用各種租稅減免政策獎勵科技業,許許多多的公務員辭職去追逐理想或金錢,許許多多的學子畢業後進入金融及電子業淘金,盡情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種優惠與福利,甚至是今天,台灣政府在個人所得的稅收絕大部分仍然靠所有受薪階級來支撐,然而當年接受政府各種租稅減免的企業已經是國際企業,卻仍然繼續享受各種優惠與福利政策,每年這些獲得既有利益者的經濟規模以倍數成長,但是他們對國家及社會的回饋是什麼? 我們不妨來檢視一下吧。稅捐?沒有!公益?沒有!建設?沒有! 為什麼沒有人反對或抗議?因為許多資源及公器都掌握在這些大佬的手中。許多投資者的鈔票與他們的股價息息相關,所以社會造成一種姑息的氣氛。 大陸首善陳光標來台灣行善,被貼上各種標籤,噴灑各種口水,然而陳光標畢竟是拿他個人的資產來行善,而且的他個人資產並非從台灣賺取,也不是逃避稅收的節餘,何錯之有? 我們也反觀一下台灣的首善吧? 不論是以號稱有夢最美希望相隨的台灣、還是黃金十年的台灣,都沒有少貼上標籤與噴灑口水的行動。那些台灣的首富們,更極盡所能的酸化陳光標。然而,在所有行動中唯獨缺少了西行者以及所有台灣平民們最希望見到的「見賢思齊」的行動。 有位台灣首富更透過媒體直言不諱地說:我們每年都透過企業捐款××××!拜託有點sense!那叫「避稅」好嗎!並不是你個人的行善!只不過是拿本來應該交給政府的錢去抵稅,於公於私對台灣社會並沒有任何一絲一毫的助益。 話題扯遠了! 西行者還記得關老爺中(考試院長)上任後豐功偉業不斷,其中最有名的幾件是公務人員考績法中的丙等考績及公務人員退休法中的公平,秉持馬英九政府反貪腐、實行公平正義的治國理念。而今安在乎? 當初關老爺在公務人員退休法的修法說帖中強調:【然退休後已無職務身分之區別,因此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向未納入繳交保險費及退撫基金,以及退休所得計算之標準,自亦不宜於改革措施中納入作為退休所得多寡之影響因素。】所以有西行者18%一文。 結果在『幾個民進黨政客用聳動的言論把18%打成罪大惡極、結果造成蔡主席中箭,絕對始料未及,許多領18%的政客都推說這是制度問題』之後, 退休公務人員優惠存款措施將自100年 銓敘部今日針對優惠存款重新調整設限機制,做了以下幾點表示: 一、優惠存款是政府早期為了彌補公務人員現職待遇微薄,連帶影響退休金偏低,才建立的政策性福利措施。這項措施早在84年即已取消,84年 二、95年民進黨執政的時候,曾經對公保優惠存款額度加以調整,但主要是針對基層人員,造成基層退休人員的優惠存款大減,而高階主管只減少一些,甚至不用減,甚至,薪俸最高的政務人員也扣減不多,甚至分毫未減。形成「肥高官、瘦小吏」的不公平現象。舉例而言,一位在100年退休的五職等非主管人員,依照民進黨95年的方案,每個月要大扣11,214元的利息。但職等薪俸均高的政務人員與十一到十四職等的高階主管,其優惠利息反而卻幾乎不用扣減,其間的不公平可見一斑。 三、為了扭轉前述現象,政府在99年修正計算公式;新的計算公式可以讓高階主管多扣一些,基層人員則是少扣。不過因為高階主管的人數少,加上部長級以上的政務人員,大多不用扣減,多扣的金額沒有辦法弭平基層回存的金額,雖然考量整體退休法制的改革,99年的方案仍會為政府節省支出,但若單純計算優惠存款部分,確實會比95年的方案增加支出。為了兼顧政府的財政以及人民的期待,決定再做調整,訂定更公平合理的方案。 四、再調整方案是在99年的方案之下,再增加實質所得替代率的限制,超過實質所得(含本俸、專業加給、主管職務加給及年終工作獎金的1/12)之一定比率的人,要調降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的額度。至於部長級以上的政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的額度則是由330萬元調降為以200萬元為上限。再調整之後,大多數基層人員仍然可以回存一部分,高階主管則是多扣,特任的政務人員更是每個月會扣到2萬元左右。 五、再調整以後的方案可以彰顯幾項成果: 1.產生「瘦高官、補小吏」的效果,比95年的方案更加公平合理;即政務人員與高階主管均多扣,大多數基層人員則仍可以回存一小部分(附件1)。 2.比起99年的方案,1年可以為政府再節省34億元左右的支出(附件2、3)。 3.退休公務人員的實質所得替代率降低-再調整方案在所得替代率上,年資較長者,較高;年資較短者,較低,以100年退休者而言,年資25年者,替代率會在53.73%至80%之內;30年者會在60.89%至85%之間;年資35年者,會在68.05%至90%之間(詳見附件5)。 由此可見,再調整方案有高階主管所得替代率低,基層非主管人員會高的情形;這正足以顯示照顧基層退休人員的立意。 4.因為存款額度減少,優惠存款的利率實質上也已經降低了,100年退休的人,實質利率最低大約降到5%左右。 六、為避免基層人員因為可以回存的優惠存款金額所增加的額度,造成部分退休人員退休所得超過現職待遇的情形,此次的再調整方案比起99年方案可以回存的金額將減少,但相較95年民進黨執政時的方案,仍能回存一小部分。此外,再調整方案中,也將明定,再調整後,已辦理回存的薦任第九職等以下的基層退休公務員,其優惠存款額度不低於95年民進黨方案。亦即不會發生回存額度全數免除後,仍要減少其優惠存款額度的情形。這一點請基層退休公務人員安心。 七、再調整之後,高階主管雖然多扣,但是人數仍然比不上多數基層人員,所以比起99年方案,一年可以減少34億元的支出,但比起95年的方案,高階主管部分多扣減約2億元,基層人員部分則增加約8億元,因此,兩者相抵銷後,1年大約會增加6億餘元的支出(包括公教人員,其中地方政府負擔大約5億餘元)。這些優惠存款利息的經費,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的規定,本應由各級政府自行負擔,不過近年來,中央考量各級政府的財政狀況,對於各縣市政府在這部分的支出,已有60%到80%不等的補助。這一次再調整之後,與95年的方案比較有支出增加;其中屬地方政府的部分,行政院主計處也已經同意會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 西行者要說的是銓敘部 一連串的謊言! 用數字編織的一連串謊言! 在 首先,西行者把關老爺上任後在 ※ 第4條 退休人員兼具退撫新制實施前、後任職年資且支領月退休金者,其每月退休所得不得超過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俸加一倍計算之退休所得比率上限及同等級現職人員待遇;超過者,減少其一次性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之金額。 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及第三項所稱退休所得,指依退休生效時待遇標準計算之月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每月優惠存款利息之合計金額;其中月退休金包含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二項第二款支領之月補償金。 本法第三十二條第四項所稱同等級現職人員待遇,指下列各款給與合計之金額: 一、每月俸給:指退休人員最後在職時,依公務人員俸給法及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所支領之本(年功)俸、職務加給、技術或專業加給、地域加給。 二、考績獎金:以一個半月俸給總額之十二分之一計算。 三、年終工作獎金:以一個半月俸給總額之十二分之一計算。 依第一項規定計算之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金額(以下簡稱公保優存金額)高於依前二條規定計算之公保優存金額者,應按較低金額辦理優惠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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