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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7 22:56:27瀏覽2686|回應12|推薦33 | |
台中市一對未成年的小情侶,日前少年騎機車載少女回家時,被執勤員警發現兩人未戴安全帽,欲駕車加速逃逸,警員見狀鳴笛要求停下,並加速追蹤。警員追逐一段時間後,少年機車失控撞上車輛,造成兩人受重傷送醫,其中少女命危,家屬指控員警執法過當,但警方強調一切合法,並無疏失。 基本上社會有兩派論點,一派是警方違反比例原則,一派是錯誤發生在小男孩身上。 無論如何,首先祈禱小女孩早日康復。 其次,路口有監視器,警車通常有行車紀錄器,應該可以還原部分真相。 認為警方違反比例原則者,是認為只是違反行政規則,也就是無照駕駛、未戴安全帽,可以透過其他方式(抄車牌)來處罰,或者是根本不要追,或者是不要鳴警笛,未必要採行這種不符合「比例原則」的追逐戲碼。 事後來看,可以這樣子諸葛判斷,但筆者採取另外一個見解,也就是最終責任應該是在小男孩身上。 簡單敘述一下理由: 假設自己是那位警察,你會怎麼做? 如果我是那位警察,當然要追,因為警察不就是要抓違法,有違法嫌疑者,當然要盤查,本來先看到有人沒戴安全帽,職責上當然先攔下來處罰,難道要像現在很多比較鄉間純樸、人情遠遠大過法治的地區,沒戴安全帽是正常,綠燈要先停下來看看有沒有人闖紅燈,警察不要管就沒事了! 反正公務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平安退休最重要。 那對於勇於任事、依據程序辦理的警察,是否該給其不受無理責難的空間呢? 接著再回到現場模擬情況,這時候要這對小情侶停車,結果這兩人居然加速逃逸,如果你是警察,在電光火石之際,你該如何思考? (充足的訓練只能提高電光火石之際的正確判斷比率,但我覺得很難每種狀況都能完全地正確判斷...) 如果是筆者,會質疑為何要跑? 單純沒戴安全帽逃跑?還是剛剛搶劫逃跑?持有毒品逃跑? 一個認真負責的警察該如何做呢? 廢話,當然要追啦!難道又要像老警員所說:賣ㄍㄡ追啊啦!ㄇㄡˊ修等勾出戴志(台語) 或者是以後員警只要看到小朋友騎摩托車,就直接設定小朋友不可能犯罪的立場,然後打開警車擴音器說: 親愛的兩位少年仔,不要騎太快,我不追了啦!平安就是幸福,願上帝與你同在,ByeBye。 所以,警察示意停車,這兩個少年仔不停,當然會鳴笛。 逃逸的摩托車加速,難道警察不加速嗎?還是維持時速40km/hr來追緝嗎? (你以為警察喜歡飆到200km/hr追嫌犯嗎?你以為每個都很神勇,飆車的警察蛋蛋不會覺得涼涼的嗎?) 如果這兩個少年仔是剛剛強姦案在外面把風的,結果就是因為警察怠惰而不追,導致被害人被強姦殺害後,抓不到歹徒,這責任又該誰來負擔呢? 所以,目前看起來,小男孩應該要對小女孩負擔過失致(重)傷的刑事責任;民事責任方面與其法定代理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當然還有未戴安全帽、無照駕駛等的行政責任。 小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你兒子無照駕駛,連安全帽都不戴就跑去把妹,你父母的責任在哪邊? 那台機車是誰的? 無論如何,照本文之推論,這件事暫時也沒有需要責難警察的地方,等調閱相關影帶與行車紀錄器,警方有責任再說吧!(國家賠償責任) 大家有空就替小女孩祈福吧!別再學我打嘴砲了! 筆者的新書【國文─國家考試的第一本書】預購中,有意預購者請寫email到mjib007@gmail.com 【圖解法學緒論】,不但適合國家考試的考生,也適合高中考大學之指考出題委員、高中生參考之用!目前10/14博客來法律排行榜第三名。 國家考試的第一本書系列: 圖解憲法 、圖解行政法、圖解民法(一版五刷修正版)、圖解刑法(第二版新上市)、圖解刑事訴訟法 第一次打官司系列:刑事訴訟(第二版)、民事訴訟、車禍資訊站(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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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