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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救災,你在鬧場
2009/08/10 23:57:49瀏覽17564|回應38|推薦55
《好書推薦:學會貧窮,一本值得你用心體會的血淚好書》

真是昏倒耶!

媒體開放call in,讓有需要幫助的人打電話進去求助,

怎麼還有人故意打電話進去,浪費救災的資源。

剛剛在噗浪看到有人在傳這則影片,

看了實在是讓人心痛,

這位學生,應該是學生,到底是怎麼了。

感覺好像是喜歡打119或110謊報的小朋友,

居然還說「我住在中壢,這裡風大雨沒有,為什麼我要的東東還不來‧‧‧哈哈哈‧‧‧」,其中還嫌主播講太久,讓他空等浪費電話費,他自己浪費社會資源,還在那邊無恥地亂喊叫,真是‧‧‧

實在很糟糕的年輕人

這位年輕人,你真的也錯了。

有噗友說該名男子觸犯了消防法第36條,可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但是,我查了一下該條文內容,其既非謊報火警,也不構成無故撥火警電話或其他款,應該不會成立本條罪名。

又翻了一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也不構成「故意向該管公務員謊報災害者」的情況。所以,初步判斷該名男子的行為並未違法,但是卻是道德上可以非難的行為,應該要請該校給予行政上的懲處,以為告誡。

(若有適用其他法令,煩請賜告)


圖解刑法《博客來》

刑事訴訟─第一次打刑事官司就OK

民事訴訟─第一次打民事官司就OK

車禍資訊站─第一次打車禍官司就OK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捍衛權利大作戰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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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3213518
 引用者清單(7)  
2009/08/14 20:44 【御宅族阿廣的雜記~(゚∀゚)】 不會救災沒關係,但請不要亂!
2009/08/12 18:54 【山林中荒廢的法律小屋】 年代新聞,你真的做出這種事嗎?
2009/08/11 23:13 【一杯飲料【學而不思則亡、 思而不學則Die】】 無言【臺灣是不是沒有其他娛樂了?】
2009/08/11 19:02 【天蠍浪子的咖啡杯】 打電話胡鬧的大學生
2009/08/11 14:28 【pugnose1 的部落格】 先生,你「腦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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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會
2009/08/23 08:21

請問JC鮮師

還有機會参加您的民法讀書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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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畜生這下玩完了
2009/08/13 07:10

http://bookmark.udn.com/bookmark/288731

人家都把底查的一清二楚,連身分證字號都被公佈,所以啊!不要隨便惡作劇,

沒好下場的!


crystal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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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要那麼打,就要那麼解
2009/08/12 17:04
是不是應該把出面道歉情形做成一小段影片PO在網路上? 至少也要露個臉,才不會讓人覺得文章有可能是別人代寫的,男子漢大丈夫,做錯事後,要有誠心勇於承擔認錯,才能取得人信任,重新塑造形象。

我看過有國外年輕人貼影片做錯事也是這樣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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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生?
2009/08/12 15:20

法律本來就不完善,是保護國家的最終防衛底線,今天那幾個小孩既然還能嗆沒犯法,怡然自得?  這就是台灣所發展的文明素質,法制社會? 這是告訴世界什麼已經遲了,過頭了的警訊!? 現在既然還有傻瓜想翻法律條文,還有傻瓜乞求惡人沒誠意的道歉?

實在看不過去,請社會至少讓它們退學+災區勞動! 

一杯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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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代和官員才是禍首!為何大家只痛扁這個學生呢?
2009/08/12 10:53
我統統都扁了

引用文章其實我很討厭政治文【但是我修為還差得遠】總是有些無腦渣渣會讓我毛

引用文章無言【臺灣是不是沒有其他娛樂了?】



你滿意了嗎?

J教授(kf0630) 於 2009-08-12 14:51 回覆: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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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的朋友,這是兩碼子事
2009/08/12 04:37

官員當然該究責,這學生也不可姑息,難道你認為官員無能,這小王八蛋就可以鬧場?

現在不教訓以後就殺人啦!


方才我去看了那兩個人的網誌,的確!沒有真心悔改,尤其是打電話那個,還禁止回應咧!

他並不認為有錯吧!只是社會壓力迫使他低頭。

J教授(kf0630) 於 2009-08-12 14:50 回覆:
對啊!感覺有一個比較沒誠意

Roy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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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代和官員才是禍首!為何大家只痛扁這個學生呢?
2009/08/12 02:27
        多少人家破人亡, 這些學生還打電話占用媒體的救災通報專線, 的確該管教!

        但是學生不是導致人民家破人亡的禍首, 掌握治水預算與發包的民代和官員才是! 治水的工程有沒有偷工減料? 八年八百億的預算真的都確實用在治水了嗎? 為何大家對學生的忿怒超過對官員的忿怒?

J教授(kf0630) 於 2009-08-12 14:49 回覆:

如果都有不對,就都責難一下吧

但並不會因為甲的責難比較高,就不責難比較輕的乙

現在暫時不檢討,先全力救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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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誠意
2009/08/11 23:24

不是真心道歉的,害怕受處罰,害怕挨轟! 他真的知道自己錯?

放屁! 還在坳 8 號打的還是9號打的電話,哪一天有差別嗎?

寫部落格作甚麼?炒人氣嗎? 叫他父母或師長帶他出來當面道歉,

這是他該付出的代價!!!

輕輕放過只會讓台灣教育更失敗! 

J教授(kf0630) 於 2009-08-12 14:48 回覆:

聽說有可能是兩大過

還有一間好像是高雄應大的學生


t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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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沒少年輕狂過,算是不知分寸吧。
2009/08/11 22:03

剛剛終於聽到聲音了。惡作劇嗎?!誰沒少年輕狂過,算是不知分寸吧。

美國北加州舊金山大地震時,我們一知道地震時就撥電話去給加州友人詢問安否。那電話還真難撥呢。根本招呼打完,朋友的先生就催我們掛電話了。因為我們多說一秒鐘,可能就會延誤一個救助的機會。

J教授(kf0630) 於 2009-08-11 22:21 回覆:

當事人已經道歉了,我想就原諒他們吧!

道歉一道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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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很眼熟!
2009/08/11 19:11
好像就是人家說的-----------破少年!
J教授(kf0630) 於 2009-08-11 21:24 回覆:
破少年該出來道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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