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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6 10:13:34瀏覽506|回應0|推薦0 | |
真是「狗咬狗,一嘴毛」!如果這個政策是錯誤的,為什麼在任內都不改,還要推給前面做的人?偏偏這兩位都是沒有LP的人,只能推來推去,那勞工朋友的權益怎麼辦呢? 現在高薪低報的情形已經是每個老闆都明著幹的事兒了,又這麼一搞,更可以正大光明的把薪資給調低,勞健保又可以幫有錢老闆省一筆,唉~台灣的勞工真雖!碰上只會壓搾的老闆,和只會和有錢老闆一鼻孔出氣的政府。碰到事情也只會推來推去,這全國公園晨間太極拳運動應該找這些政府官員來免費指導,成效一定很好! 現在勞萎會的那些官員,應該堅持一下吧!投保薪資不應該因為休無薪假調低,應該比照調整前最後一個月薪資,休了幾天就按照每日工資計算,扣除休無薪假的日數乘上日薪,全勤獎金一毛都不能夠扣除,因為不是員工自己主動要休假的,這點絕對不能妥協,共體時艱也得照顧可憐的勞工! 真希望這些公務員能共體時艱,自動減薪50%! 「放無薪假可低於基本工資」陳菊:不是我說的 ![]() 針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指稱,「放無薪假可低於基本工資」是高雄市長陳菊在勞委會主委任內所做的解釋,陳菊今天下午予以嚴正駁斥。 陳菊指出,「勞資雙方可約定停工,不受基本工資之限制」,這是民國83年間,勞委會「台(八三)勞動二字第三五二九○號」函釋中所為之解釋。當時是國民黨執政時代,勞委會主委是趙守博。 之後,在民進黨執政時代,陳菊擔任勞委會主委期間,曾經引用此一函釋,但是在限縮其適用範圍,認為就算依這項解釋,合意停工「月薪」可低於基本工資之規定,但「日薪」及「時薪」,仍不得低於基工本資規定。陳菊表示,請王主委詳細瞭解,再行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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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