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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餅吃了一年不付錢?
2008/08/15 18:54:19瀏覽437|回應0|推薦2
台長這幾年和政府機關打交道的經驗,其實政府的錢不是那麼難要,關鍵在於承辦人,比方說,超過10萬必須招標,那沒關係,找集購項目中沒有的來買,不要報超過10萬,剩下的就用耗材或雜項支出來報,一樣可以買到想要的東西,要不到錢通常是東西買了,不能報帳,最常見的就是超過10萬的東西,買東西的人已經把東西買進來了,卻卡在必須招標採購,那解套方式呢?前面台長說了。
這些公益團體就是差在沒有人幫他們說話,比如說一般商人可能寄出存證信函,或是找媒體爆料,但這些公益團體礙於處於弱勢狀態,只能被這些不付錢的拖一天算一天囉~
還有,如果政府單位是用計畫方式,比如說某某補助計畫,或是用招標的方式,保證拿得到錢,但招標方式有個風險,假如你不是需求單位或承辦單位的意中人而得標的話,可能會被刁東刁西,不過若是一般食品或月餅這一類的,應該不太會發生這種狀況,不過和政府單位做買賣,還是小心為上呀!
月餅吃了一年不付錢,政府成為「公益債主」?
奇摩新聞  2008/08/15
政治中心報導
地方政府向伊甸烘培庇護工廠買月餅,竟然吃了一年不付款?!
監察院長王建煊今天在監察院會見各社福團體代表時,對政府積欠民間社團委辦款長達一年半載,且未計息,表示:「不可思議!」
社福團體代表指出,政府用納稅人的錢,向民間團體購買「服務」,提供給弱勢族群,但從審計通過到付款,最快需約二至四個月,長則半年,甚至有拖欠一年以上的案例;單筆金額自數十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有些機構甚至被拖欠上千萬元。推估全體社福機構被欠總數上億元。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每個社福團體的流動資金有限,並非每一次都能預墊得出來。縣市政府長期延遲撥款且不付利息的惡行,積弊已久,這讓社福團體質疑中央政府分配的社福預算統籌款,到各縣市政府後是否有挪作他用?而陷政府於「公益債主」之境?
王建煊對政府成為公益債主感到驚訝,他說:「別的錢可以欠,社福錢不能欠。」王建煊強調:一定會特別關注社福團體這次的陳情。他了解社福團體不敢得罪地方政府的心情。
社福團體在15日的陳情行動中,並且向政府提出7大要求,希望政府欠款當即還款。日後若有欠款,逐日計息。政府委辦案之提撥、付款、計息等程序、時間及方式,皆應一視同仁,絕不厚此薄彼,不因屬性係工程款、社福款而有差別待遇﹔也不因大企業或民間非營利社福團體承包,而有大小眼對待。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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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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