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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解「快樂」的定義
2017/08/31 10:12:07瀏覽61|回應0|推薦0

「⋯人們很早就懂得把快樂區分為兩類:一類是基於慾望獲得滿足而來的快樂,另一類快樂則跟慾望無關,而跟引起快樂的事物的本質有關。⋯」頁14《四種愛 親愛 友愛 情愛 大愛》

原來要追尋快樂,我必須先給「快樂」下定義,澄清「快樂」的概念。

以前,一直覺得自己很不快樂,雖然我是幸福的,如果不為家中經濟過度憂慮稱的上是幸福的話。總之,就是那種不知自己想要什麼、喜歡什麼,人到底為了什麼活著、活著難道只是責任跟義務?

直到跟老師談過,瞭解自己為什麼選擇了這樣的人生,也從看閒書進階到幾乎都是哲學相關的書籍,我想,不是我不快樂,而是它其實一直都在我心裡等待著我。

「⋯所有在探討「愛」是什麼的時候,我們最好是先從低處入手,也就是說,先從探討什麼是「喜歡」入手。又由於我們會喜歡一樣東西,總是由於它能帶給我們某種快樂(pleasure),所以,探討「喜歡」,又應先從探討「快樂」開始。⋯」頁14

基於慾望獲得滿足的快樂,稱之為「需要之樂」(need-pleasure);跟慾望無關,而是跟引起快樂的事物的本質有關稱之為「激賞之樂」(Pleasure of Appreciation)。

自從心境上輕省之後,再來了解「快樂」本身,對於當下的感覺情緒有一種邏輯上的確立,那更是樂上加樂了!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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