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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5 08:19:38瀏覽4867|回應11|推薦27 | |
厚厚的六十二頁判決書,李英豪法官清楚寫下了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如何護航、圖利了扁珍家族的洗錢罪行,更是第一次,將陳致中如何主導了開戶、轉帳、銷戶與洗錢的過程,條列的清清楚楚。
相信陳致中一定會仔細研究這份判決書,有鄭文龍這類的律師在,正在土城看守所的2630也會有相當程度的掌握,這對父子應該會從脊樑骨開始發寒,一「葉」知秋,預知他們未來的下場,一定比葉盛茂更加淒涼,不寒而慄。
有一群人更該不寒而慄,就是這段日子以來,一直對陳致中與黃睿靚這對「賢伉儷」禮遇有加的特偵組。
讓人好奇的是,李英豪對陳致中在洗錢的角色與過程,掌握如此清楚,難道檢察官不知道這些證據嗎?檢調絕對不可能不知情,當然是檢調單位手中的卷證提供給李英豪的。
問題是,檢調單位過去訊問致靚「賢伉儷」時,有沒有針對這些李英豪所寫的過程,要求致靚「賢伉儷」說清楚與講明白呢?
如果有,連吳景茂、林德訓、陳鎮慧‧‧‧這些「外圍」都被收押了,致靚「賢伉儷」怎能還能逍遙自在,逛街吃大餐?
如果有,每一次提訊吳景茂、陳鎮慧‧‧‧都是好幾個小時以上,為什麼致靚「賢伉儷」都如同蜻蜓點水般,到特偵組走一趟就全身而退?
如果有,當檢察官到寶徠就訊致靚「賢伉儷」時,陳致中並不配合,也不願填寫英文的查帳授權書,這樣的不願面對司法,坦白交待的「洗錢操盤手」,特偵組怎麼可能還要替他「打圓場」,放出一個根本沒有意義的「願意將瑞士七億匯回台灣」,事先鋪陳致靚「賢伉儷」可能會「減刑」或「緩刑」的氣氛呢?
李英豪的判決書,特偵組真的該好好仔細詳讀,然後想一想:是不是該再傳訊致靚「賢伉儷」了,而要是這對「賢伉儷」還是一樣不合作,再不依法、依例考慮聲押,這種對小跑腿嚴厲,對「王子」禮遇的作風,恐怕,社會上許多人難免會懷疑,在特偵組當中,也有下一個「葉盛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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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