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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筆、封口預告
2008/11/15 07:23:51瀏覽5783|回應42|推薦24

上網 Google 一下,不小心發現鍵入笨總統黃創夏竟有364筆資料,完了,依照金管會懲罰朱成志的標準,我應該要被政府勒令封口與封筆364個月,恐怕將要有三十年都不能再說話了。

       

有這麼可怕嗎?當然!

       

官字兩個口,就像橫跨藍、綠兩朝,官位越升越高的金管會主委陳樹可以拿兩個朱成志錯誤名詞與數據,雖然朱成志後來也訂正了,但許多人還是對於笨總統三個字,覺得坐立不安,急忙忙地要表態、邀功。

       

這就是官場的投機文化,就如同一些過去八年幫著民進黨張牙舞爪的檢調司法人員,現在也會急急表功,對於民進黨方面的問題,可以未傳先拘,大張旗鼓,反正,急著向新主子邀功,證明自己已經「改過向上」更重要。

       

馬英九與劉兆玄是不是喜歡這樣?誰也不知道!

           

但是,馬英九與劉兆玄不想辦法扼止這種「轉換陣營先投名狀」歪風,讓這些心存悻進者有所警惕,封口、封筆、羈押、過度執法封唱片‧‧‧先強力執行公權力,後再找理由的故事,保證絕對層出不窮。

        

不過,我還是有一個小小的意見,在這樣歪風下,朱成志不長眼,沒寫三行就寫個英明總統,活該倒楣被封口。但是,這樣的事情,不該是金管會負責處理,應該由國安會來處理。

        

因為,朱成志已經洩露了國家最重要的絕對機密,當然要用洩密罪處分了!

    

唉‧‧‧陳水扁時代有戴扁帽的「巧克力」部隊;馬英九時代有限令筆誤者封口的金管會,禁人放唱片的警察局長,政黨輪替,政風不輪替,看來,我被要求封口、封筆的下場,在劫難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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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武士周報》            《回首頁》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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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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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師帆正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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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師、Yes 預告
2008/11/18 10:19

引用文章:「 傲神州代打強心針 轉運

--  --


2006.01.23  《中國時報》

仿共青團  三月底成立  國青團  馬英九盼出個 胡錦濤

蕭旭岑/台北報導

--

精通「動物兵法」的魔師願意擔任 無給職顧問
請趕快跟我聯絡 。也許 九萬兆 另一個高峰,就從今天開

馬總統 應該趕快跟我聯絡,也許台灣也可以出個 溫家寶 !

「度盡劫波家寶在,魔師一笑泯恩仇! 」

我也來為「江陳會」寫個 對聯


水富台,火旺財滿院

酒增彩,氣旋


--


妹子、我走了。馬英九 已經 登基了!

此後當熱帶氣旋再起,請再仰頭看我!
讓我們一起飛得更高、更遠,讓這個國家更好、人民更快樂!

 


要相信老母娘是唯一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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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須預告封筆、封口.........
2008/11/16 22:10
何須預告封筆、封口.........

Who c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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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野武士,你是真小人!
2008/11/16 21:32
有不平,有冤屈,就去告呀.

只會學民進黨爛咖牽拖馬總統的黃創夏,

你不是野武士,你是真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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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起來吧~不要變牆頭草呀
2008/11/16 20:26
比民粹唯謝長廷,誰與爭鋒?
吳淑珍女士,請問貪污款和政治獻金有何不同?
"人權律師"已經成了一個可恥的名詞
野草莓霸佔市民休閒空間,以醜陋佈置強暴市民眼睛,算不算暴力?
野草莓大會師,100多人變成大爆笑
史上大荒謬劇__演出中
謝小夫也不甘寂寞,又復出了!!
[又一篇好文] 不倫不類的歷史比喻
[自由時報] 施明德:扁禁食也無法從貪污犯變政治犯
重申不支持廣場學生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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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夏兄,你真的也走民進黨的論調了!?
2008/11/16 20:19

不會吧..我以前常聽你的廣播訪問耶~~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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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口亂喊冤,黃創夏變身成網上綠色野草莓.
2008/11/16 20:11
張口亂喊冤,黃創夏變身成網上綠色野草莓.

何其可悲荒謬的黃創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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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墮落了!黃創夏.
2008/11/16 19:54

你墮落了!黃創夏.

你怎會和民進黨同流合污搞低級卑劣的詆譭抹黑!?

馬政府連大話新聞,自由時報那些胡說八道亂扯的人都不處理,怎會再乎你一個知名度不高的黃創夏?

一定是你做了什麼"太離譜"的事情和言論,才會被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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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創夏和可恥的民進黨爛咖沒什麼差別!
2008/11/16 19:33

黃創夏,

你是應該被查辦!

我不會同情你!

從你用"被封筆封口"這五個字的用詞,就明顯污衊馬政府.讓大家對其產生極權迫害的錯覺.

你身為媒體工作者,卻不知檢點.你和可恥的民進黨爛咖沒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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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咖專家﹐難道不該被處份嗎﹖
2008/11/16 11:55
別擔心,有人有回應!

http://blog.udn.com/tsaiusa/2388039

Croesus
基本司法學
2008/11/16 06:41
1) 政治獻金!=污職

政治獻金及貪污之差異==主要金錢的來源
政治獻金 == 私人捐獻 ( donation)
污職 == 「公款」 橫領 (embezzlement)

2) 事證足後直接起訴

未起訴前收押==違憲 干涉市民的自由(civil liberties)

3) 侵入私有土地

無搜索令狀前 警察無進出私人住宅權利 (in Bill of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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