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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吹屋簷瓦,瓦墜破我頭;我不恨此瓦,此瓦不自由
2009/07/12 00:10:48瀏覽487|回應1|推薦23
忿怒起於愚昧,終於悔恨!

有個犯人,一審被判死刑二審終了之際
法官問犯人:「你還沒有什麼要說的?」
他回了一句:「幹!」
法官一聽大怒 於是訓斥他十幾分鐘

犯人靜靜地聽完之後對法官說:
「法官大人,您是個受過教育的高級知識分子,
聽了我一句髒話也會如此動怒,
而我只有國中畢業,當我看到老婆跟別的男人在床上,
於是我一氣之下,就將他們殺了,
實在是當時太衝動 無法克制自己情緒而造成的...」

後來,這位犯人從死刑被改判無期徒刑.

----------摘自〝月台上轉彎〞花蓮受刑人寫作班


一念之差 往往可能是天堂與地獄之別
兩巴掌的代價

一天,小玲的媽──吳太太發現,她皮包內的錢少了1000元,
百尋不著,很生氣地質問先生:
「是不是你又偷我的錢,拿去賭博?」
「沒有啊?我沒拿呀?」吳先生說。
「還說沒有?那我的皮包怎麼會少1000元?
你以前就曾經偷拿我的錢去賭,一定又是你偷的!」

「我跟你說沒有就是沒有,幹嘛誣賴我?」
吳先生火氣也冒了起來:「我是妳老公,妳為什麼不相信我?」

夫妻就為了「1000元不見了」而大吵一架,
兩人氣得一整個晚上都睡不好。

隔天,吳先生下班時,去保姆家接小玲回來;
一進保姆家,就聽到保姆說:
「今天我幫小玲洗衣服時,發現她的口袋裡有一張紙,
我把它打開一看,竟然是一張1000元的鈔票耶,
但都已經濕濕爛爛的,我把那張鈔票攤開來曬乾…」

吳先生聽到保姆這麼一講,
馬上怒不可遏地對著小玲「啪!啪!」
重重地打她兩個巴掌,並罵道:
「妳這個死囡仔,竟然這麼小就會偷錢,
害得我昨天晚上和你媽吵架!」

小玲可愛的兩個小臉頰被爸爸重重一打,
頓時紅了起來,也哇哇嚎啕大哭,哭聲真是淒厲。
保姆一看,小玲的嘴角流血了,
趕快把她抱起來,擦掉嘴角的血痕。

「妳不用回去了!我們家沒有妳這種『會偷錢』的小孩!」
吳先生極為憤怒地拋下這句話,掉頭就走!

後來,吳太太聽到消息,急忙跑來看小玲。
「唉呀,妳先生也真是的,怎麼打小孩出手這麼重,把女兒的臉都打紅了!
小玲這麼可愛、這麼乖,她怎麼會去『偷錢』?
1000元鈔票對她來講,根本就是沒有意義的一張「彩色紙」而已!」
保姆很心疼地對吳太太說。

小玲躺在媽媽懷裡,仍然不斷地哭泣──抽搐─
她小小年紀,實在不知道爸爸為什麼這麼殘忍、 狠狠地打她兩巴掌。
媽媽仔細一想,三歲的小女孩怎麼會偷錢?
大概是小玲在家玩皮包時,抽出了一張千元大鈔,
玩啊玩,而把鈔票揉成一糰,最後無意識地放進了口袋裡。

兩、三天後,吳太太發現小玲「經常哭鬧」,而且反應比較「遲鈍」。
趕緊抱著小玲到醫院去看醫生, 檢查過後,
醫生宣告─「小玲的耳膜破裂,一個耳朵全聾,另一個耳朵半聾!」
天哪!怎麼會這樣?

吳太太抱著小玲回家後,又跟老公吵了一頓,並鬧著要離婚:
「你以前愛賭、我都可以原諒你,現在,你竟然把女兒打成聾子,
她一輩子怎麼辦?」吳太太抱著小玲,哭得不成人形。
後來,吳先生也為自己的粗魯懊悔不已,
由於他的一時衝動,卻給小玲帶來的「終身遺憾」。

現在,小玲已經是國中二年級的學生,臉蛋依然甜美可人。
雖然她個子高,卻都坐在教室第一排,因為她左耳朵「完全聽不見」,
右耳朵必須戴著助聽器。
小玲十分乖巧,但聽覺障礙卻造成她個性相當內向、自閉!

其實,吳先生也萬分自責,
他易於發怒、憤怒的脾氣,竟然把女兒打成「耳聾」,
幾乎是親手把活潑、可愛女兒的一生給毀了!
他多麼希望再回到小玲沒有耳聾以前的甜美時光,
然而,一切傷害都已經造成,已無法挽回了!

吳先生無法彌補做父親內心的虧欠、悔恨與不安。
一輩子在心中留下一個永遠的──「慟」!

後記-----------

王安石曾有一首詩,與「情緒智慧」有關──
「風吹屋簷瓦,瓦墜破我頭;我不恨此瓦,此瓦不自由。」
的確,砸到我們頭的那片瓦,是被風吹落的,
它並沒有自由,也不是故意的;

就如同文中的小玲,年紀小小的她,
玩著一千元鈔票、放入口袋,並非「蓄意」偷媽媽的錢,
但是怒氣衝天、失去理智的父親,
卻是「無情地兩巴掌」,使她一輩子耳聾。
人在憤怒常控制不住「手勁」,
一失手,就是一生無法彌補的遺憾!
所以,EQ必須學習「提高情緒自制力」,
因為動不動就憤怒的人,
只是顯示自己幼稚得無法自我駕馭情緒!
讓我們記得,富蘭克林說的一句話:「忿怒起於愚昧,終於悔恨。」
只有把愛視為責任,才能恆久,用心,才能釀造甜蜜與幸福!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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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arina99&aid=312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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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
2009/07/12 12:53

先推一下~

的確,有時親眼所見都不一定是事實

就算是事實,也難免有此瓦不自由之憾

先處理心情~再處理事情

別再讓我們的人生留下不可彌補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