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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民的「性」福請命
2011/12/25 10:41:43瀏覽246|回應0|推薦2

總統請關懷人民的「性」福

四年前許多人為了DDP貪瀆,把票投給馬總統,又給了四分之三國會的絕對權力,最後換來的是立法院通過「娼嫖雙罰」法案,掐死了老百姓的「性」福。

警察要管的事情已經過多了,再通過「娼嫖雙罰」法案,警察只會撿輕鬆的又能罰款的案件去執行,法令越多警察的油水也越多,當然認真去執行,但是已經是21世紀了,怎麼會通過「娼嫖雙罰」法案?

照常理說,事情應該先與地方政府溝通後,有了性產業專區後,才通過「娼嫖雙罰」法案。目前卻是先通過「娼嫖雙罰」法案,地方政府為了面子礙難照准。老百姓的性福就此被無形的去勢。政府辦事能力不足就算了,卻又阻礙人民的性福,實在說不過去。

今日看到新聞 嫖客90歲! 流鶯驚訝「表現好」 , 「90歲的嫖客?」標題太聳動了。這或許是他長壽原因之一。人生過了一甲子半,只因為喪偶,背上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波麗士大人也不懂敬老尊賢,反而還找記者來刊登新聞,欺善怕惡,見到一群黑衣人在公共場所鬧事,只能在旁邊收證,什麼事都不做。

政府見色就罰,那何必選舉時又要找來辣妹來助興?

「社會秩序維護法」?「社維法?」「色違法?」我看是「涉違法=涉及違反憲法吧」。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色」見仁見智,無法用統一條文來規範。至少在地方尚未成立專區之前,不應該執行「涉違法」的「娼嫖雙罰」法案。

從前沒有電視,沒事就生孩子,有了電視生育率就降低了,進入網路時代天天上網聊天打電動看情色,根本沒有時間生小孩。上網寬頻費用再降,我看生育率還會再降。去年外婆(外籍新娘)生的孩子佔了五分之一,再十年,台灣將主動升格為聯合國的會員。

記得小馬哥第一次選總統廣告有一則「給我八年台灣百年幸福」看來有一點像「風中的承諾」:....何處是我最終的居留 為何一切到了終究 還是空 。90歲的阿祖,還拿到高雄警方裁罰首次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罰單,令人有點哭笑不得。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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