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蘋果日報 何不改名為「牛頓日報 」?
2009/11/27 14:25:45瀏覽494|回應1|推薦16

「傳媒牛頓」在台灣,蘋果日報 何不改名為「牛頓日報 」?

牛頓三大運動定律:

1、牛頓第一運動定律:當物體不受外力作用,或所受合力為零時,原先靜止者恆靜止,原先運動者恆沿著直線作等速度運動。這定律又稱為慣性定律。

2、牛頓第二運動定律:物體受力後所得的加速度,和其所受的淨力(即合力)成正比,和其質量成反比。F=ma。

3、牛頓第三運動定律:當兩物體交互作用時,彼此互以力作用於對方,兩者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但作用在不同的物體上。這定律又稱作作用與反作用定律。

「傳媒牛頓」三大定律:在電視台上,多位名嘴都說過蘋果日報核心報導是:「裸體+屍體」這句名言。

1、傳媒牛頓第一運動定律:「裸體+屍體」,靜止者恆靜止,稱為慣性定律。

2、傳媒牛頓第二運動定律:「暴力+馬力」,重力加速度,F=ma 動量=重量×加速度。

3、傳媒牛頓第三運動定律:「醜聞+緋聞」,稱為作用與反作用定律。

「裸體」網路上隨時可上網找到,即使不想看,每天都被色情 email 塞滿郵件信箱,「屍體」根本很少人願意看到,「屍體」放在蘋果日報頭版,早上路過看了會觸眉頭,即使再勁報的消息,也不會想買。靜態的裸照上媒體已經多少影響青少年的思維,如在加上超實感的漫畫動畫,無形中會造成衝動行為,讓受害事件日益增加,「傳媒牛頓」不能只為增加銷售量而造成更多事件發生。

其實讀者最喜歡蘋果日報的原因,在於「傳媒牛頓」勇於揭露名人「醜聞+緋聞」,讓一些高高在上的上流社會貴賓不敢太囂張,明目張膽幹一些見不得人的事,這一點的確讓讀者認同讚譽。

「暴力+馬力」不是不可報導,只是總歸照片太血腥,卻又要加強「動畫新聞」,這次遊走法律邊緣被罰是應該的。暴力行為已經讓人痛恨,「傳媒牛頓」加工報導,讓許多無知年輕人反而有樣學樣,最近的暴力事件一案比一案更兇殘,好像有點搏新聞版面一般,此風不可及,讓人們注意到媒體影響力太超過了讓人有點不安。

網路上「試播」比當街裸奔嚴重多少倍?

網路上「試播」內容欠佳被罰是理所當然,蘋果日報被罰很不爽,「竟根據3天前舊聞再罰」,又被連續開罰。明明是蘋果自己犯規在先,說難聽一點就是明知故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過這次蘋果日報搶佔了各大報的頭版新聞,算是收穫不少。百萬罰款,比起要上各新聞的頭版廣告還要便宜許多。又讓「傳媒牛頓」名利雙收,看著電視台媒體新聞不停地播放,躺在沙發椅上,得意地露出會心的微笑,每天罰 50萬上各新聞頭條,有如吃一桌萬元的滿漢全席 (公定價至少要二三十萬以上) 有夠便宜的啦。不過滿漢全席連續吃三天就會邊拉肚子,邊喊受不了。

美女當街裸體做廣告,能看到的人只有周遭幾十或幾百人,網路上「試播」少說上萬或幾十萬,傳播效率相差很大。老實說「暴力」與「情色」的選擇,我會選擇「情色」。「動新聞的暴力」續播,最後大家會把社會暴力事件總歸戶給「傳媒牛頓」,轉型為「暴色牛頓」。

所以往後網路違規傳播,應該用點選率計算罰金,比較公平。反正我們馬總統與郝市長都喜歡動不動就罰。Ye!可惜罰款只有被台北市政府歸公,下一次要請內政部罰多一點,這樣才能全民受惠。

台灣不是沒有公理的地方  請「傳媒牛頓」,能讓讀者更溫馨。

血腥暴力動新聞平台放在國外就可以肆無忌憚?「暴力+馬力」衝撞,不適合台灣社會人民的心情,或許蘋果日報想打破牛頓定律,「暴力+馬力」+「強播力」。老兄ㄚ,台灣老百姓身心健康,不太能接受強化,『「暴力+馬力」+「強播力」』的行為。相信這幾天「牛頓日報 」銷售量必大跌。

台灣不是沒有公理的地方,但是父母天天看著每天暴力新聞,肇事者的行為越來越兇殘,新聞報導沒有善加處理,反而放大行兇的暴戾之氣,天下父母心,在經濟景氣不佳,要拼命賺錢養家,又擔心孩子學壞,偏偏動新聞卻針對青少年而來,不是大家願意看到的情節,此言非八股。請「傳媒牛頓」,在台灣飽暖生溫良之餘,能讓讀者更溫馨。

戒嚴?郝龍斌禁蘋果日報入學校圖書館報紙下架 罰動新聞共100萬元  2009年11月27日蘋果日報  台北市長郝龍斌。田裕華攝

【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大動作封殺《蘋果日報》動新聞。繼前天開罰50萬元後,北市府昨竟追溯既往,以一則3天前的舊聞再罰50萬元,連兩天罰金高達百萬元,創下6年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合併施行後最高罰鍰紀錄。北市長郝龍斌昨更下令北市300所學校禁訂《蘋果》、56所市立圖書館禁借《蘋果》給18歲以下人士,學校、市圖都禁連結《蘋果》網站。

對於北市府連續重罰,學者批評已經過當、把事件變成政治表演。法界人士認為將《蘋果》趕出校園和圖書館,是以行政權干預言論自由。民眾也罵:「像恢復戒嚴!」

竟根據3天前舊聞再罰 
 
北市教育局表示,將勸導學生不要看《蘋果》及帶入校園。資料照片
《蘋果》總編輯馬維敏昨表示,北市府前天對動新聞首次開罰,《蘋果》虛心接受,但北市府昨追溯既往開罰舊聞,更祭出禁止《蘋果》進入校園和圖書館等嚴重戕害新聞自由的措施,《蘋果》完全無法接受,北市府這種霸道獨裁的作法已踐踏了新聞自由,《蘋果》誓死堅守底線,將提起訴願等一切必要措施捍衛新聞自由。

北市府前天以《蘋果》當天「大學生玩3P」、「獸父姦幼女」、「鐵鍬殺妻」3則動新聞,內容涉暴力、性侵且未分級,開罰50萬元,且強調若不改善則每日罰,郝龍斌昨雖稱《蘋果》已將問題新聞移除,昨傍晚卻宣布因監控到不妥內容而再開出第2張罰單、罰50萬元。

昨遭開罰的動新聞「少女控姦30次性侵案」是3天前、本月24日推出,並非25日遭罰後才推出。

引進「動蘋果」與「開放進口美國牛肉」有何不同?當然是要有「把關機制」,That's All。

( 休閒生活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aowango&aid=3535809

 回應文章

Sir Norton 魯賓遜,救命!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羅智英驚您為天人
2009/12/01 02:13
您這文辛香熱辣, 看頭十足, 比擬蘋果的煽情、聳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