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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察人員承認販毒 改判15年刑
2009/05/12 22:44:47瀏覽1376|回應0|推薦0

【記者蔡政諺/高雄報導】前高雄縣仁武警分局大華派出所巡佐林元鴻,93年間數度為毒販沈奇龍居間牽線,仲介購買海洛因毒品,甚至還選在派出所圍牆內交易,94年間被高雄地院昨天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判處無期徒刑後,林元鴻一再上訴,昨天高雄高分院更四審改判有期徒刑15年。

法官指出,林元鴻在從93年案發後,原本都否認販毒,辯說被毒販挾怨報復,不過都不被採信,原審判他無期徒刑,不過在更四審審理中他已坦承犯行,並對自己身為警察人員竟參與販毒表示悔恨,因此改判有期徒刑15年,遞奪公權8年。

判決書指出,93年5月中旬,林元鴻接到毒販陳志惠通知,表示有毒梟將搭飛機以「空中飛人」方式夾帶海洛因毒品闖關入境,林元鴻於是「仲介」毒梟沈奇龍以115萬元購買這批毒品。

93年5月下旬,林元鴻又以同一方式通知沈奇龍購買毒品,而且與沈奇龍在大華派出所圍牆內的停車場交易;林元鴻至少仲介沈奇龍以315萬元賣了778公克的海洛因。

林元鴻被捕後從高雄地院到更三審,都否認參與販毒,辯說是毒梟沈奇龍遭挾怨報復,不過因他與沈奇龍的電話通聯相當密切,加上證人的指證,法官都不採信他的辯解;到了更四審,經承審法官一再勸解,他終於坦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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