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11日電)針對台大醫院發生愛滋器官移植事件,發明雞尾酒療法的專家何大一今天表示,這是一件悲劇性的錯誤,未來應思考設立警報機制,這應是醫療體系以後應改善的地方。
國際知名愛滋病治療專家何大一,今天應邀到花蓮出席國際慈濟人醫年會發表專題演講,分享愛滋病研究歷程和治療方法,他在演講後參加記者會,針對台大醫院器官移植病患感染愛滋病事件提出看法。
何大一指出,自己很清楚台大器官移植病患感染愛滋病的事件,也被告知這件案例的一些相關資訊,他認為這是一件悲劇性的錯誤,雖然人為錯誤是可理解,但卻也無法原諒,不過現在事情既然已經發生了,後續只能盡力去彌補。
何大一認為這個案例有兩個教訓,一方面是醫療體系內應做什麼改變,以避免再度發生醫療感染的人為錯誤,另一方面則是如何治療被感染的病患。
何大一表示,因器官移植被感染的病患在36小時內已獲得治療,這對於他來說是可以接受的作法,再來則是這項治療應持續多久的問題。
何大一指出,一般來說,愛滋病患的治療時間通常約需4星期,但在這個器官移植的感染案例中,因病患更明顯暴露在病毒感染危險下,治療時間可能需要更久,不過還是要由醫師來決定。
對於這件不幸的事件,何大一認為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和台大醫院已盡最大的努力,他說,這件愛滋感染事件與其他醫療感染疏失其實並沒有很大的不同,但這也是一個警訊,醫療感染不僅只會發生在器官移植,也可能發生在其他情形。
何大一建議醫界應思考設立愛滋病警報機制,當事情發生時可以自動停止,以避免發生錯誤,他認為這是醫療體系以後應改善的地方。
對於被感染病患現在的治療方式,何大一說,在台灣現有核准的藥物和可以選擇的藥物中,醫師應是考量後做出藥物的選擇,相信應有醫療上的理由,他沒有可以建議的意見,他覺得醫師已做出最好的選擇。1000911(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攝 100年9月11日)
(捍衛戰士):台灣的病人真悲哀,因為台灣大部分的醫生為了錢什麼事都做得出來,危害病人的生命也沒關係,現在的醫生就只會詐領人民的血汗錢但政府確放任醫生詐領,
病人又不是加工品,但署立台中醫院竟然把醫院外包給外面的醫師真是離譜
院長就是台中市市長胡自強的妻舅這樣的政府馬團隊還可以選嗎
作者: 甘嘉雯╱桃園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5小時前
中國時報【甘嘉雯╱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偵辦衛生署署立醫院採購弊案,歷經四個月調查,廿二日偵查終結。首波起訴衛生署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及六名署立醫院院長、一名副院長和十七位科主任、主治醫師、十七名業者和十三家公司法人代表共五十五名被告。黃焜璋遭檢察官以「不知廉潔自持,收賄三百五十萬元,敗壞署醫政風」,以貪汙治罪條例具體求刑廿五年有期徒刑,併科七百萬元罰金。
遭起訴的院長有署立基隆醫院院長李源芳、新竹醫院院長陳文鍾、署立台中醫院院長邵國寧、嘉義醫院院長黃龍德、樂生療養院長李乃樞、澎湖醫院院長李明杰等六人;副院長則有署立台北醫院王炯琅,以及十七名醫院科主任、主治醫師。
襄閱主任檢察官廖江憲指出,此案在押移審的有五人,包括黃焜璋、李源芳、陳文鍾、李孟儒、廠商曾憲群,檢方希望續押,地院下午即刻分案開庭審理。
檢察官康惠龍根據查扣資料、監聽及調查交叉比對,掌握犯罪所得總計三千零四萬餘元,以署基心臟科主任林繼敏六二四萬餘元最多;其次為署中院長邵國寧的三八七萬餘元,第三為署竹放射科主任李孟儒三五六萬餘元,第四為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三五○萬元,署基院長李源芳收賄二一○萬元,署嘉院長黃龍德則有一四二萬。
其餘科主任或醫師僅收賄數萬元不等,但署基心臟科醫師柯欣榮、羅景齡各有高達三四○萬及二○二萬的不法所得,原因是與收賄最高的科主任林繼敏執行心血管攝影X光機業務,能與廠商拆帳。
坦承收賄並繳回不當所得的邵國寧,因身為台中市長胡志強妻舅,身分備受矚目。他收賄三八七萬三千元全數繳回換取交保自由身;署嘉院長黃龍德也繳回一四二萬元。對此桃檢表示,兩人犯行已查證完畢,六月時以沒羈押必要交保。
桃檢指出,從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到各署立醫院院長等醫事人員,利用擔任醫管會執行長綜合醫管會務機會或院內辦理採購業務,事先將採購標案訊息透露給以宜德、京鑽、創世達為首的醫療業者知悉,或由廠商向有採購審理權的主管關說,甚至遊說申請相關醫療器材,並給予約一○%比例做為回饋。
此為醫療採購弊案起訴的首波名單,另外在押還有署立胸腔病院院長鐘威昇、陽明大學附設醫院院長唐高駿以及日前才收押的新北市聯合醫院院長沈希哲等三人尚未起訴,相關案情仍持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