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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9 09:43:44瀏覽1573|回應12|推薦87 | |
酒駕闊少毀了一個家 但酒醉駕駛致人死亡一再發生 何只毀了一個家庭. 上月25日高市發生一起賓士車酒駕追撞 垃圾車,造成無辜路過的李姓女子被斷 頭身亡,李女丈夫也傷心過度猝死,留 下8歲孤女;連日來餘波盪漾,一群網 友在臉書架設「葉冠亨毀了一個幸福家 庭」粉絲團,聲討肇事駕駛葉冠亨,並 轉貼葉之前在臉書PO上數疊千元大鈔與 賓士、保時捷等超跑的炫富照片. 但當初送報生被英國商人林克穎酒醉駕 車撞死人後逃逸,檢察官才求刑他兩 年六個月,常常酒醉駕車撞死人造成被害 人家庭破碎,人命應是無價,有一個國家 剛修法,對於酒醉駕駛致人死亡判死刑. 所以政府也應修法對於酒醉駕車致人死 亡,且未與被害家屬和解,應處無期徒刑 以保障守法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常常 酒醉駕車肇事造成重大傷亡. 新聞那麼大但政府官員真是冷漠無情,就 是不願把酒醉駕車肇車修法,以蓄意殺人 罪論處,因為明知酒醉不可以開車,那為 什麼致人死亡會以過失致死罪判刑呢? 我早就向政府陳情兩次應早修法但這個 政府冷血到連禽獸都不如了,所以政府高 官坐領高薪卻不做事,人民只能自求多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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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