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7/10/13 21:52:39瀏覽383|回應0|推薦4 | |
分手其實不需要太多的理由, 感覺不對了, 再聚首也只是折磨。每次看到週遭朋友或是情人分手或是夫妻離異,多半以兩敗俱傷收場,不知該同情還是該歸咎。或許不是當事人,無法知解他們內心真正的創痛,但是一味地爭執誰對誰錯,搞到雙方幾近崩潰,並非分手最好的結果。 在兩性的世界裡,我真心去感受情愛,我也真心去面對分手。「情到濃時反為薄」,不能當作背叛的理由;「情到深處無怨尤」也不能是要求對方理性放手的藉口。如果你問我曾不曾因為分手而心痛,我會說何止心痛,撕心裂肺尚不足以形容。只是,我深信:我生死相許地愛過,既是生死相許的相愛,卻要分手,那麼,我只有祝福,不問理由。 我願意靜靜地承受所有的痛,證明我真心愛過。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