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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的部落格
2008/02/12 23:37:55瀏覽622|回應2|推薦11

唉唉,都分手那麼久,我還是會定期看妳的部落格呀,沒什麼,只是關心妳最近過的如何?但是妳前兩天寫了一篇,我想是寫給我看的吧。

我想我這麼遜是不適合妳的,妳覺得妳大大的勝過我,比起我來妳有用多了,這是妳現在的想法,但妳若是現在都還在強調這個,是不是表示你還是在意我,妳若是不屑我,就連提都不提了。我想我也不用特地證明我是不是比妳優秀,都已經分開就別說些有的沒有的吧。

我只是很難相信,精神出軌可以合理化。所以結論是歸納成我不夠好才讓妳出軌的。okok~~妳可以早講嘛,妳講了我就會讓妳離開了呀。很久以前的事了,為什麼還會再提起呢。是的沒錯,妳說我是妳最熟悉的陌生人。那對我而言妳又是什麼呢?妳已經是我不再熟悉的陌生人了,我總算見識到了,好像是第一次見到妳一樣。

我只是想說我有我的風格,不覺得比什麼我分手以後過的比你好這類的很沒意義嗎,妳覺得妳過的比我好,但我也覺得我過的也滿充實的呀。為什麼會想要把我比下去呢?是要證明當初我提分手這個決定是錯的嗎?那好吧,我真的錯了,好嗎?妳可以不要再提我了嗎?我們已經是不相干的人了。妳可以專心過妳的生活了吧。還有,我再也不會去妳的部落格了。沒意義了,被說成這樣了,我會把心力用在需要我關心的人。妳已經從我的腦中離開了,拜拜。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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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兜恩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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醬子...
2008/02/15 11:08
比較和逞強都是掩飾內傷和傷害對方的方式,以麥兜恩走闖情場多年的經驗看來,有些分手的舊情人真的不適合當什麼朋友滴...
歹勢...路過被石頭絆倒,剛好摔到你家門口,就順便來打個招呼!
仲少(justty) 於 2008-02-15 16:58 回覆:

我知道了~~~我看開了~~

不適合的就別強求~~

麥兜恩傳授幾招來給我啦~~憑你走闖情場多年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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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2008/02/15 00:36

當一切回歸於平淡,

最恐怖的就是言語的互相傷害,

尤其是曾經深愛過的人。

仲少(justty) 於 2008-02-15 09:37 回覆:

恩~~沒了~~這一切都已劃下休止符了~

原本我天真的以為說不定還可做朋友~~

不管了~~我的世界依舊不停的運作~~

也希望她可以過的好啦~~過她認為很好的生活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