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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式採訪與申張正義之界限
2008/08/19 01:49:46瀏覽600|回應2|推薦18

每次看到社會上爆發一件新聞~

有些時候檢察官都還沒介入辦案時~

或是什麼桃色新聞等等~

台灣的媒體就像瘋狗似的團團圍住當事人~

好像沒有到現場~ 就會被同業媒體給比下去一樣~

甚至有的還想搞獨家採訪~

但是有用嗎~

通常這種時候~ 沒有當事人會想回答問題的~

只有想藉媒體發言者才會說話~

這時採訪的記者通常回去也沒啥新聞可寫~

其實也不必太擔心~

因為每一家得到訊息幾乎是一樣的~



但是現場的氣氛常常弄得好像沒有採訪到這則新聞~

這一組採訪記者就會被炒魷魚似的緊張~

非要人身靠得當事人很近~

麥克風與攝影機緊貼著人身~

擋住當事人的去路~

他們通常料準了一般百姓不想去得罪新聞記者的心態~

這種做法其實已經到了嚴重侵犯他人自由的範圍了~



這是一種暴力式的變相採訪~

不但超越了新聞工作者該有的份際~

也扭曲了新聞自由的真諦與影響了新聞的價值~

這種方式又與狗仔的採訪方式有何差別~

尤有甚者~

與狗仔的尾隨暗中採訪之方式~

技巧高下立判啊~

既然如狗仔媒體常被一般新聞從業人員所不齒~

但為何此時的一般媒體反而表現得比狗仔還惡質與拙劣~



經過幾次電視上的曝光後~

許多事件的當事人開始找來一些人護駕~

只要動作比新聞記者更粗暴~

讓新聞記者頓時吃了鱉~

看著當事人就要上車離開了視線~

心一急馬上反咬一口說~ "不要打人~ 不要推我".......

動不動就懷疑說~ "你們這些人是請來的黑道嗎?"

真是笑話~ 有誰是黑道還會那樣坦白的說是啊~

但我認為就算是會如何呢~ 就算不是又能如何呢~



不管當事人有沒有嫌疑~

記者絕對不是法官或檢察官~

更不代表人民的聲音~

記者只需要做好報導新聞事件的職責~

不管當事人有多麼可惡~

記者都不能未審先判的以強暴當事人自由的方式在工作~

事實就該交給法官與司法制度去調查吧~

不必每次採訪受阻時~

就高分貝且命令式的口吻向當事人大喊說~

"你到底有沒有拿錢?"

"你覺得這樣做對得起社會嗎?"

"你跟某某人有關係嗎?"

每次聽到這種問話就覺得記者不但沒有專業素養~

甚至連一點人性心理都沒搞懂~

更令匪夷所思的是主播也常藉職務之便~

在鏡頭前向人民譴責當事人如何如何粗暴地對待媒體的行為~

但我想很多會覺得記者的行為早已失去客觀性~

那已是一種積非成是的惡習了~



我在想如果我是當事人~

絕對無法容忍這些記者的近身侵犯~

如果我只是一般的老百姓~

即使懷疑這些人有對不起國家社會~

但卻更無法容忍記者在電視畫面前的暴力式採訪行為~

這行為比起為了正義的申張對社會產生的立即性傷害更直接~

採訪與申張正義可有在某種程度內同時兼顧到~

但是這種暴力式與挑釁式的採訪就與申張正義無關了~



我覺得新聞局該拿出一套法則來規範未來所有記者的採訪行為了~

任何要上抬面訪問的記者~

應該先進新聞局受訓管制一陣子~

接受道德教育的基本觀~

合格後才可以進入職場採訪新聞~

如果有些踰矩的行為就該接受警告與罰責~

這樣才能讓電視台與平面媒體好好管制這些新聞記者的素質~

不能讓一顆老鼠屎再壞了整鍋粥~

弄得國內的新聞採訪時總是一片烏煙瘴氣的~

否則聘請的電視台也得接受懲處~

不要為了一個偏頗的新聞自由讓人民的情緒一再的隨之起舞了~

不要平時都不用心製作節目~

只會把這種新聞當頭條了~

什麼時候記者能展現一個高格調的氣度~

去蕪存菁是最好的正面淘汰方式~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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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onne2111妹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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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
2008/08/20 00:08

總會假借新聞自由之名~行欺負人之實...

何必硬衝到人家的車前,卻說車子想撞他...


從容自若(julian168) 於 2008-08-20 00:22 回覆:

是啊~

明眼人也知道他們在幹嘛~

真是扭曲了焦點了~


野口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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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藉民眾想知的權利
2008/08/19 15:01
媒體又覺得他們有這權利侵犯別人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