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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有感:死刑可以=終身監禁+鞭刑
2010/03/24 15:04:20瀏覽439|回應1|推薦1

        死刑存廢爭議不小,台灣四年「未曾」執行死刑而並非不執行死刑,以王清峰任法務部長的作法也擺明是審慎審查才暫後停止執行死刑,如今王清峰下台,繼任的曾勇夫對執行死刑有何作為,已成全國矚目焦點。

 

        社會反對廢死,主要認為犯罪殺人就得償命,若判終身監禁無疑要納稅人養他們一輩子,若讓其出獄仍會危害社會。但不少法官抱持慈悲心不願判被告死刑,致讓被害人家屬及社會感受不安與不平。

   

        依小女子拙見,如果廢除死刑,就可修法增加「鞭刑」,部份國家執行鞭刑,受刑人被鞭得皮開肉綻成為永遠的痛,甚至傳出可「分期」鞭刑,也就是三鞭侍候後,數個月傷癒才執行三鞭。若被判處死刑就可改判無期徒刑外加三百鞭,(視犯罪惡性等級)分期執行,讓罪犯身心與皮肉受創,至少比一命償一命較「仁慈」,相信假如他日假釋出獄,監禁與鞭刑必讓其永生難忘引為殷鑑。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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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您說得真好
讚!
2010/04/02 09:39

說得好哇!!

贊成贊成!!

"活罪"是比死罪還難受的...

既然不想判死刑,至少也該有點相應的刑罰嘛!!

不要什麼配套措施都沒有

然後還講一堆廢話,一副很大義地說寧願為人家入地獄...

那種話聽在受害人家屬的耳裡實在很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