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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5 12:29:57瀏覽1837|回應1|推薦20 | |
去年,友人A的先生因車禍併發重症而去世,留下就讀國中、國小的兩個女兒及年邁父母。 平日打理三餐、照應老小,還為先生公司管帳的A頓失倚靠,才剛辦完喪禮,前年回公司幫忙的小叔,就為了與她爭經營權而撕破臉,甚至上演拿神主牌逼迫銀行行員的鬧劇。大姑、小姑也沆瀣一氣,與公公、小叔聯手打壓她,以公司先前抵押父親田產貸款經營為由,用暴力威脅強迫她簽下本票,並要她先變賣名下房產清償。接二連三的衝突、拉扯,使她心生畏懼,申請保護令帶著孩子離家。 眾人撻伐下,A強忍淚水為自己辯白「先生當年買房是為了日後貸款可以不必再用父親名義,減輕家人負擔。」她可以體諒家人悲慟,需要有出口宣洩,才會找她出氣。但丈夫不幸離世,並非父母亡故,何以手足都來爭產? 喪偶之痛也許能隨時間流逝慢慢淡去,可是家人之間的嫌隙,恐非一朝一夕就能弭平。因為從古至今,儘管時代在變,「媳婦終歸只是個外人」的觀念,仍根深蒂固的存留在許多人心中。 108年9月15日自由時報【家庭親子】〈徵文大拼盤〉遺產糾紛 紛紛擾擾:〈媳婦變外人〉丈夫過世 手足爭產https://ent.ltn.com.tw/news/paper/1317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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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