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大學 100 學年度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招生簡章 報考資格:
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各技術校院或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或應屆畢業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網站連結 : http://www.au.edu.tw/news/news.php?Sn=48
師資陣容 : http://rcom.au.edu.tw/
學 程 別 | 學士後生死關懷學士學位學程 |
聯絡電話:( 02 ) 26212121 轉 2201 |
招生 名額 | 60 名 |
學程 特色 | 透過產官學合作,使學員了解國內殯葬產業之環境與產業動態,藉由殯葬業內部流程、行銷、臨終關懷與悲傷輔導等專業能力與知識的學習,培養學員具殯葬從業人員基礎管理知識,包括規劃、執行與控制等。 |
繳交書面資料 | 1. 大學校院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2. 學習計畫(含自傳,請以 A4 格式繕打或書寫,約 6 頁以內)。 3. 競賽/證照及其他特殊表現(如學術論文、專題報告、獲獎資料、專業證照等)。 |
甄試項目 及 佔分 比例 | 1. 在校學業成績 - 佔總成績 35% 。 2. 學習計畫(含自傳)-佔總成績 45% 。 3. 競賽/證照及其他特殊表現-佔總成績 20% 。 |
備 註 | 1. 達最低錄取標準者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招生名額內為正取,招生名額外為備取;未達錄取標準者,得不足額錄取。 2. 同分參酌順序:錄取(含正、備取)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時,依序比較學習計畫、在校學業成績、競賽/證照及其他特殊表現,以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若仍相同時,由招生委員會議決,考生不得異議。 3. 上課地點:台北校區。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夜間 上課為原則,必要時得依實際開課狀況,彈性調整。 4. 修業年限一至二年,須修滿學程規定應修科目及學分至少 48 學分以上,授予學士學位,發給學士學位證書(證書上加註「學士後生死關懷學位學程」)。 5. 課程設計詳附錄 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