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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2 01:45:50瀏覽1362|回應1|推薦1 | |
弔「禮儀師法」 在日片「送行者」(納棺師)的上映造成熱烈迴響下,「禮儀師」一詞在殯葬現代化的時代背景中,可謂是一個正夯的「名詞」與「職業」,所連結的是專業的形象與高報酬的收入,目前透過技術士檢定提昇專業的實質形象,且依「殯葬管理條例」規範從業人員需參加講習及訓練,並列入評鑑考核項目,對於殯葬禮儀服務的提昇,的確助益良多。 「殯葬管理條例」原為改革殯葬的舊法及提昇殯葬設施及禮儀的服務,產、官、學的熱情與初衷,卻在重重阻力與因勢利導的情況下,竟相消磨冷卻,未思原母法的改善與相關子法的突破,使原本立意良善的法令,致「禮儀師法」淪落為乏人問津的窘境。然而,現有檢定制度實質上與「禮儀師」的關係並不大,充其量只能算得上是助理類的工作內容罷了,與「殯葬管理條例」原訂之「禮儀師」之職能與專業,相去甚遠。在「殯葬管理條例」下所擬訂之「禮儀師法」,現仍躺在立法院,遲滯不前。目前政府致力於「拼經濟」,屬民生法案之「禮儀師法」,不知仍要長眠多久,或許有賴以後的「歷史學家」或「考古學家」來發掘研究。 新聞報導莫名的將「喪禮服務技術士」與「禮儀師」劃上等號,諸不知原條例之「禮儀師」為師級證照之考試,需由考試院舉辦,屬國家級之考試,需具大專以上相關科系(或具專業學程學分)之學歷,始具應考資格;而喪禮服務技術士為行政院勞委會所舉辦,僅國中畢業即可報考,其間之差異,相去甚遠。先前,考試院以現有大專院校無此科系為推辭,不願舉辦此類考試,現已有國立空中大學生活科學系中之生命事業管理科,符合此類專業知識與學歷, 試問,台灣的政府官員及立委諸公: 台灣何時才能有真正的「禮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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