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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不當行銷轉換保單 禁給佣金(惡夢)
2006/07/19 14:09:30瀏覽352|回應3|推薦10

不當行銷轉換保單 禁給佣金 (2006/02/20 05:00:00 時報資訊)


陳一姍/台北報導

 為防止保險業務員為賺佣金,鼓動保戶把高預定利率保單轉換為投 資型保單。金管會與保險公會近日達成決議,禁給佣金,保險公司只 能給業務員服務費。行政院消保會日前也達成決議,保戶若是因不當 行銷而轉換契約,可向業者申訴,回復原有傳統型保單。

  消費者要如何檢查,在保單轉換時自己是否重複支付佣金?保險業 者建議,保單轉換時,保戶可要求知道自己原本保單的價值準備金。

 轉換時,這筆錢應該全數滾入新的投資型保單,如果兩者間有落差, 就可能被扣了費用或佣金,應該要求業務員說明。

  六保險公司轉換 首年佣金四成  自二○○一年,利率急降以來,利差損問題就成為保險公司最大的 惡夢。本土保險公司忙著賣房子籌錢,外商銀行總經理則忙著到總部 尋求增資,為了減輕負擔,有保險公司業務員鼓勵客戶「保單轉換」 。將原先預定利率高達七%、八%的保單解約,改買最新流行的投資 型保單。也就是,早年購買保費較低保單轉換為保費較高的投資型保 單。

  如此一來,保險公司可以把投資風險移轉給客戶,自己利差損的壓 力也減輕很多。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的資料,共有國泰、I NG安泰、南山人壽、統一安聯、富邦、三商美邦人壽六家,推出保 單轉換服務。其中一家已有兩萬保戶轉換保單。

  不過,這樣的行為引起一些爭議。消保會督導組秘書王淑慧表示, 日前有立委反應民眾陳情,保單轉換後,契約期間竟然被重新起算等 。也有不肖業務員,為了賺取高佣金,沒有把保單轉換前後的差異, 風險清楚告知。

  民國91年前買的保單 不宜轉換  消保會於日前邀請金管會、壽險公會開會後建議,保單轉換應該是 業務員對舊保戶提供的服務,不應該給新保單佣金,建議用象徵性的 服務費,請保險公司調降轉換保單的佣金成數。至於要調降多少,本 月底前由金管會決定。

  金管會上週已與壽險公會達成決議,未來保單轉換,禁給佣金。換 言之,保險公司不能從保戶所繳的保費中,扣掉佣金給業務員。若是 要給服務費,應該由保險公司自己支付。目前業界一般給的佣金數, 依保單不同而不同,六年期躉繳型儲蓄險,保費一成左右是佣金;連 結基金的投資型保單,佣金約給五年,第一年保費四成是用來支付佣 金。

  金管會希望透過這項限制,減少業務員被高佣金利誘,慫恿客戶解 約。保誠人壽表示,如果手上保單預定利率在四%以上,也就是民國 九十一年以前買的保單都不應解約。

出處:http://tw.money.yahoo.com/money_news//060220/213/2vbjo.html

這算是舊聞了吧。

前幾天,朋友寄來的,看完後,媽咪突然想到,2003年的時侯,媽咪的保單也有轉換,回家一查,天阿,我就是這種情形

20歲時買的增值終身壽險,不是轉換,而是直接解約,改變成投資型的,而且不是終身的,這是我最近才了解的。嗚…我這麼信任你,怎麼可以騙我。那個業務員還跟我說,我還是只要再繳13年就好了,就跟之前的保障一樣。

媽咪真是太笨了,虧大了,害我這幾天都沒睡好,昨天半夜還因此睡不著,唉~本來再繳13年,就有終身的保障了,現在什麼時侯,錢被扣完都不知道。

我該怎麼辦阿~~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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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oan9553&aid=359335
 引用者清單(1)  
2006/07/20 10:21 【「魚寶寶」 的網誌】 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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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愛兩個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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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子的行為,目前巳被禁止
2006/07/20 10:26

政府單位,巳有禁止,這種行為。

但是,沒良心的業務員,應該還是會鼓吹人家換,所以若可以,通知一下身邊的朋友,不要被騙了。


最愛兩個寶貝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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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
2006/07/20 10:22
那些人,為了佣金,可以危背良心,欺騙消費者,真是無恥。

**J I M**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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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奸不成商
2006/07/19 17:10

以前有太多的例子   都是業者掩人耳目的行銷手段

有意 報喜不報憂的資訊給消費者

引誘消費者 成為活生生 待宰的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