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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评论》:悲智上书党中央,中国拒绝梵帝冈!(上)
2006/05/16 14:56:15瀏覽966|回應0|推薦1

近闻中国又在和梵帝冈就建交问题讨价还价,似乎为了照顾国内一些喜欢洋迷信的愚民们的情绪,也为了'尊重'国外财大气粗的但同样愚昧迷信的洋人,使自己在洋人所创造的国际环境中能周旋其间吃得开,于是放弃了原则,无神论便硬要和有神论调和矛盾起来。看来什么都是金钱第一呀,只要他有钱,只要他有势力,就有人要和他做朋友,不管你是善良还是邪恶。

说邪恶,我们中国人最厌恶的恐怕是太监这个东西。但不知怎么,却恶不过教会,所谓的教会,直观点来比喻,就相当于明慧网大纪元那样的组织。太监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时期世界性的产物,但绝对不是中国文化的特产。中国,埃及,罗马,印度,伊朗,奥斯曼帝国……但凡大国都有这个东西.但说到阉割,惟独教会时代花样多:

罗马皇宫里有很多太监,其中著名的也不少,如罗马的大将纳尔塞斯,宠臣克里撒维鲁是太监等等。打死爱国将领埃求斯的更是群太监群小。当然,希腊太监比罗马早,埃及太监比希腊早,这两个国家算是罗马的太监启蒙。公元538年,也就是中国被昏君梁武帝搞得昏天黑地的时候,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同时‘犯病’,他下令对一些同性恋者进行阉割,理由竟然是“同性恋会引起地震”。这样荒谬的理由本不足笑,但依然有大量人被施以宫刑。

教皇克莱门特八世于1600年,正式批准在教皇合唱团中,使用阉人歌手,此后涌现了优秀歌手卡尔罗•布罗斯奇,盖塔诺•瓜达尼等人,成绩可谓斐然。意大利一年有阉6000人之记录。殉教圣徒马克西默提出:为忠于上帝,仅仅是禁欲还不够,必须根绝性欲。于是,许多教士纷纷自宫。

18世纪出现了神秘主义的教派,分鞭身派与阉割派。 鞭身派自我抽打,这种狂热的跳神活动,往往导致性放荡;阉割派则相反,为了禁欲主义的理想,他们要进行阉割。

在《阉割》这部书中,作者加里•泰勒教授提到,“阉人”这个词在保留下来的基督教会先驱们的著作中出现了500多次————这算是教会的宣传材料。至于理论,圣经马太福音(10-12)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唯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这段话是有争议的,争论的焦点往往是‘割还是不割。’著名教徒奥列金认定是‘割’!

关于生殖问题,封建国家易走极端,或高度禁欲,或十足开放。因此,他们一面乱割,一面还搞生殖大串联,和亲竟然也比别国‘有名堂’。苏格兰的玛丽,丢下5岁7个月的女儿远嫁法国,西班牙2岁的公主嫁给路易十五,竟被指责不会生育,后来引发了战争。意大利寡妇王后为保太平,把自己送给神圣罗马帝国皇上奥托,法王路易十一打了败仗,竟和英王拉亲戚,找人家要闺女,罗马公主索非亚,撺掇丈夫伊凡承袭大统,把俄罗斯变成第三罗马,荷兰的威廉仗着自己是英王的女婿,跑到英国闹革命,竟然受到了欢迎。

维多利亚女王号称欧洲的祖母,和亲可谓止于至‘量’!止于至‘量’,是说数量大,质量可不好,绝非止于至善。这样和来和去,竟然和出一种奇怪的‘血友病’,也称‘贵族病’,许多贵族因近亲结婚成了天生的病残者,他们或是路盲,结巴,傻瓜,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患有歇斯底里症,动辄大喊大叫,乱砸乱打,或寿不半百,中途夭亡。甚至只要碰破一点皮,咳嗽的重一点,就会引起大出血现象。如俄国亚历山德拉皇后,就因神经质被称做‘黑森的苍蝇’,她的神经质一旦发作,便要缠着人大吵大闹,而她的孩子亦无健康,患有严重的癫痫病,时常口吐白沫,四肢抽搐。当然,这也是众多因不良和亲.,而产生的悲剧中的一幕而已。

关于上帝的抗恶精神我也就先谈那么多了。中国确实不如他们有这种精神,若是超越了他们,那才叫可怕!

我们很多人认为,印度人,中东人,中国人都纳妾,惟有西方人不纳妾,这属于基督教的功劳,其实错了。严格的说,教会并没有认真执行一夫一妻的制度,这个制度最早的体现是在希腊,罗马时代,罗马人不可以纳妾,即使是独裁者,也要丧偶或休妻后再娶。帝国开创者恺撒,明君屋大维,贤帝涅尔瓦,连同修长城的哈德良,这些重量级的罗马皇帝几乎都没有妾。

到了中世纪,教会将这种情况改变了不少,纳妾行为普及化严重,连洋和尚都有小老婆,令人吃惊的是,这些洋僧的小妾比中国皇帝还多,如西班牙一位寺长圣皮拉约——恐怕还是个圣人,他在1130年被证实,拥有不下70个妾,可以和明武宗,同治帝比逍遥。国王皇帝更不用说,狄阿麦特有两个妃子,另有两妾,墨罗温王诸王妃子成群,查理曼王两个妻子,多个小妾,普鲁士的腓特烈纳妾,威廉第二有一群大小老婆。

教士们更是们胡乱纵欲,大耍流氓,在迫害女巫时,将其衣服剥光,毛剃净,并唆使权贵欣赏,兼大声喊好,他们伪说恩赐,勾结领主财东轮奸新娘,并榨取新郎婚税,连个破锅都端走,他们在修道院制造“男娼、男童、男色”,直到今日还有许多神职人员玩弄男童,恶习多年不改,他们大肆纳妾,哪里有什么一夫一妻?

在1563年,有人对检查奥地利五所修道院进行调查,发现在修登修道院中,九名修道士有七人纳妾,二人娶妻,共有子女八人。贝来狄派修道院十八名修道士,就有十二人续妾,十二人娶妻,共有子女十九人。修女也疯狂,和人乱通奸,生下孩子不敢养,也不敢如某个女圣人那样,硬说是上帝的孩子,于是便亲手挖坑,活活掩埋!

基督教另一个纳妾行为的提倡者,竟然是德高望重的马丁•路德。路德从各方申明,一夫多妻并不为上帝所禁止。路德是伟人,比很多人都有权解读圣经。他为黑撒的菲力普亲王重婚提供‘道德’上的支持 ,理由是,这个德国权贵支持宗教改革。1539年,又一位新教诸侯菲利普,爱上了玛格利特小姐,几经周折,总算获得了路德的帮助,两人秘密重婚。菲利普自然感激,他送给路德一车酒表示谢意,让宗教开革的头面人物,帮助纳妾只需送点酒,也是相当划的来的。

一夫一妻制,是罗马,希腊文化的产物,中世纪时期,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时代之一,任何封建丑恶现象都登峰造极。如今实行一夫一妻,是罗马文化在文艺复兴后的一种延续,至于教会,莱格主教亨利三世,就有65个儿女,和康熙皇帝有一比。闹到这个地步才被革职,其他人就不必一一细说了。

至于另一个误会则更大。有人说:中国人磕头,外国人鞠躬,所以中国文化劣等。欧洲革命后,老百姓才是鞠躬的礼数,教会统治时代,跪的比谁都厉害。《圣经》曰:“列王必作你的养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们必将脸伏地,向你下拜,并舔你脚上的尘土”( 《以赛亚书》(第49章第23行)。有了这个理论,自然就有了行为规范。然而跪就跪了,还要啃臭脚。跪下亲吻脚部,不仅是东罗马的礼仪,教皇也用他提威风。而且什么时候都要吻。选举教皇,授予大主教,接见诸侯,平时巡查,皇帝加冕等一切仪式中,都免不了要啃口臭脚。此外还有吻右鞋的十字架,吻右衣襟的十字架,吻肩膀,吻膝盖,吻胳膊,最损的是‘吻地’,经常让人吻得使鼻子变形。著名牺牲品乃是米雷的斯特凡圣者,鼻子被压得乱七八糟,好似几何学里的‘不规则形状’。

文艺复兴时期,随着神权的动摇,人们才开始拒绝跪拜,据说第一个拒绝下跪的人,正是人文主义者拉伯雷。一次,他与上司,红衣主教拜莱去觐见教皇,拜莱磕头叩拜,并大亲臭脚,轮到拉伯雷行礼时,他却哈哈大笑,讽刺道:“既然我的上司只能吻您的鞋,那么我就无处可吻了,因此我还是不跪为好。”人文主义挑战神权的精神,才使西方人渐渐站起来,而后,人文思想才慢慢流向中国,流向世界。这可不是什么基督教的功劳啊。

不少人认为平等是基督教提倡的,理由是洪秀全主张男女平等,其实是笑话。真的平等,是确立于欧洲各国的革命以后。在中世纪是不平等的,单说妇女遭受的摧残,就是蒙‘四大发明’所赐。这所谓的四大发明,也可以说做是中世纪的四类小脚。

什么是中世纪的四大发明?曰:贞洁带,束腰架,缩胸套,蒙头布。

贞洁带诞生的原因,是贵族们为了防备妻子性冲动,对贞洁带的普遍使用,也跟十字军有关,兵匪乱窜,为保贞洁也必须如此。贞洁带是金属做的,前后二洞,开口处有牙样尖刺,妇女被迫带上它以示忠贞,打开需用钥匙,当然,钥匙保管在男人手中.

1889年,文物收藏家帕金格,来到奥地利的一个省城,当时,那里正好挖掘出一座十五世纪的教堂,在教堂,的一个角落里,有一只铅制的棺材,打开棺盖,发觉里边有一个女人的尸体,掀开外衣,在她的盆骨处套着一副贞洁带——前面有空隙,带矩尺,后面是块板,板上有一个洞。

以前,我们看到欧洲古典大裙子的典雅华贵,但没想到,婀娜的蜂腰也体现着残忍。束腰也会改变人的肋骨骨骼,以至于束腰过紧而致死人命。曾经有一位新娘因束腰致伤,在她的婚礼当天突然暴死,结果,婚礼成了她的葬礼,这当然举得是最极端,也是最典型的例子。束腰比缠足还厉害,束腰的工具尤其别致──是一种铁骨架.

束胸套起源于罗马,因为罗马人认为,女人的胸应比拳头小,于是,这种和裹脚布一样的东西应运而生。大概意思和束腰架子差不多,无非是靠勒紧,压迫以限制乳房的发育。蒙头布则更是常见,我看过伦勃朗的油画《母亲》,画上的老妇,额头,面颊,脖子全被裹住,和修女一样,这在中世纪也是普遍的,渊源大概要从《圣经》里寻找,《圣经》有言:‘ 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著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 ‘女人若不蒙著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著头。’‘ 男人本不该蒙著头,因为他是 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等等,这样的言论实在是不少。

除了四大发明以外,还有两个压迫妇女的段子,恐怕一般人都想不到,四大发明是硬件,这两个段子则是和法律挂钩的软件:立法打老婆,合法卖妻子。

"千万不要指望一头毛驴,一个傻瓜或一名妻子回做出什么好事,除非你手里有一根棍子","好马出自鞭子,好妻出自棍子." 这是中世纪教会统治时期流行的两句话.那时女人的命运是悲惨的,她们的装束和当今中东某些国家的妇女一样,蒙头,裹脸,遮掩着额头和面颊,甚至脖子和下巴也被遮住。挨打是家常便饭,而且施暴者受到法律的保护.在解开绳结-婚姻简史中,描绘了立法殴打老婆的事例:天主教承认丈夫有这样的权利,名为'轻微的行为纠正'.规定这种强暴行为不得出血.如果使用棍子,其粗细不得超过男人的大拇指。

直到1641年,新英格兰州才将这种行经视为非法,而在英国,这个另人作呕的法律,1891年才被废除。女人不仅要被合法的殴打,还可以被合法的贩卖,英国3个世纪一直如此.中世纪有个‘不许离婚论’,说两口子一辈子不得离异,男方休妻多半也是不成,于是男人便想办法卖妻。你不让我离婚,我就卖老婆,反正不犯规。妻子的脖子上往往栓一根绳索,象牛羊般被拉到集市上贩卖,容貌,身材,健康都成为讨价还价的理由.学者们在英国发现了至少387例卖妻档案,最后一次交易发生在1553年..

在中世纪,人们对性感到很神秘,教会对失身的女人惩罚极其严厉,不仅要裸体游街,还要用石头砸死。圣经曰:“与邻居之行淫的,奸夫淫妇都必治死。”此外,连在经期同房都是死罪。“妇人有月经,若与她同房,露了她的下体,就是露了妇人的血源,妇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从民中剪除。”

教会不仅杀害初夜不是处女的人,还唆使可怜的百姓用'科学方法'检验处女.这些方法非常荒谬,如初夜后看看新娘的脖子粗不粗,或让新娘站在木板上看人是否掉下来。

在对性制造恐怖气氛后,百姓害怕了,朴实的老乡们相信了洋僧们的鬼话,把要出嫁的闺女送进教堂,由洋僧开苞,名曰:大腿张开权。据说这样可以获得福分.于是,教堂成了欢乐世界,基本上就是妓院水准,神甫,教士轮番上阵,大搞流氓群婚.此外,封建领主也参与其中,这样冠冕堂皇的轮奸,竟然还有‘说法’,叫:新婚第一夜要贡献给基督,第二夜献给圣母,第三夜献给地主,第四夜才能和新郎共寝。这个妈妈令可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1538年,苏黎世发布公告,说:“农地的所有人——领主有权和领地之内农民即将出嫁的新娘共度一夜,而新郎也有义务将新娘提供给领主。”无耻还要立法,多么可恨。这些卑鄙的恶人,见有的人不愿意交出新娘,就强迫农民交纳‘结婚税’。农民穷困,没有太多的钱,他们被榨取的仅是一个‘臀部大小的锅’, 连只破锅都不肯放过,这样的卑劣真是罕见。

这种丑恶的强奸.不仅存在于欧洲,随着八国联军的入侵,也被一些教士带到了中国。郭西德是意大利传教士。在陕西宁强传教。郭霸占民房作为教堂。 村民姜凤翔目睹他结成黑势力无恶不作,出于愤恨,便在墙上写了一些咒骂他的话,此事惹恼了郭西德,他使用恶毒手段,强迫姜15岁的女儿去做修女。

有关资料记载:“郭西德还规定教民之女出嫁前必须到教堂去领洗”,犹如西欧中世纪的“初夜权”一样,凡去者, 皆遭蹂躏奸污。“这种恶习从8世纪延续到19世纪,教士们耍流氓,耍了一千多年。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在欧洲中世纪,民间有那么多淫乱的民俗,教皇当然难辞其咎。文艺复兴时期的教皇们不仅容忍罗马城内有妓女,而且,他们有时候还向他们课税.并对其进行管理. 罗马妓女数字多的惊人。1490年,有人估计,罗马的10万人口中,有6800人是妓女.这个比率可谓超高。许多还是为到罗马朝香和旅游的人服务的,在中世纪,妓女是神圣的职业。 妓女都神圣,教皇更不例外。当时的教皇对平民政府,具有完全控制权,而且,他们还在当地管理法律事物, 他们和妓女的交往自然密切,而且事迹重重。现列举一二。

教皇西克司徒斯第四:1471年登基,这个教皇可是满‘伟大’,他公开对妓女征税,也就是说,他开了一个历史先河:妓女要纳税。而他也是收益者之一。他吃的饭菜,用的手杖,身上披挂的袈裟,有一部分是从大板床上搜下来的.这些东西里,有无圣物则还需考证。

教皇亚历山大第六1492年在位,这个教皇很‘开放’,他不仅有私生子,而且相当淫乱。他嫌乱得不够,便将数处建筑出租,用做开设妓院之用.这是根据1496年6月23日的一项法律确定的.王法在此,也就无人非议。

这些快乐宫在整整100年以内被使用,证人迪歌里奥说明了这点.八大胡同有句吆喝"床板响,财源滚滚",想必教堂的钟声还配有某种鼓点也难说.

教皇尤里乌斯第二,1503年登基,1510年,他发布教皇训令,旨曰:为了禁止教皇宫殿附近的妓女,允许在罗马城里再建立一些妓院,专为妓女使用。也就是说,为妓女开辟了一个很大的专区.教皇的爱心暴露无疑,财源也有了确切保障了.

教皇利奥第十,1513年登基,这个教皇比较‘传统’,不仅传统,还为承袭伟大传统做了发展性工作,他声明:法律确认妓院可以继续开设下去的,为妓院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依据。

教皇庇护第四,1559年登基,这个教皇比较‘善良’。他颁布训令,禁止7岁以下的姑娘"当街卖菊花".其实这是一种委婉的说法,我们可以看出,在当时统治者的管理下,当时妓女的年龄,竟然有人还不满10岁. '当街卖菊花'其实也就是一种好听的代名词。

教皇庇护第五,1566年登基,这个教皇比较‘规矩’,为了维护风化,便下令在妓女区建立高墙.他自己决定妓女什么时候可以出来,客人什么时候可以走.高墙有两个出口,晚上大门是锁住的.由于断绝了一些妓女的生计,因此不断有人饿死.1570年2月8日,他再次发布训令,允许每天可送一些食物过去.教皇的天大仁慈可见一斑.

教皇克雷芒第七,1523年登基,这个教皇比较‘俭省’,他规定妓女去世后,四分之一的财产要交给马格达伦娜修道院.死娼妓养活活修女,诚然是肮脏的历史,拿这样脏的钱做修道院,而后在里面忏悔,其卑鄙是无法形容的.喝死去的妓女的血,是少见的龌龊的行经.

对妓女的搜刮当然要继续。在这个时期,妓女搭乘交通工具必须受罚.如果他们想获得执照,就必须交纳其毛收入的1/10,教会又捞了一把.而妓女则更可以公开活动.双方都满意,可谓皆大欢喜。

杀科学家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如有心恙者或可为之。有一两件这样的事已属奇谈,但在中教会看来,乃是天经地义的优良传统。在中世纪,教会设立了“宗教裁判所”,据不完全统计,各类宗教裁判所先后残害了至少几十万名主张思想自由的人士与科学家。

从公元1229年起,天主教教廷竟丧心病狂的禁止教徒阅读《圣经》,这可是一大破天荒的怪事。教徒只可以听到“神甫”解读的经文,因为他们不愿教徒发现教廷里的很多事物,都与《圣经》的宗旨背道而驰。由此,我们也可以估计,不久的将来明慧网也会下令不许弟子们去看<转法轮>,而只准看明慧编辑部的文章和后期经文了,因为现在的所做所见为和<转法轮>写的相差太多。

两年后的1231年,教皇格利高里九世又颁布了的“绝罚敕令”,并疯狂扬言:要从肉体与精神上消灭倡导异端邪说的坏分子。于是,一场把人类带入愚昧的运动拉开了序幕。农民与他们的牛窃窃私语要被抓起来。没有听牧师讲课的幼儿会当众遭到鞭答。宗裁所的法庭上,从八十老妇到三尺孩童都能出现在被告席上。手拿印刷品者处决。争论圣经者,男人火刑,女人活埋!因饥饿导致体重超轻的妇女,被当作女巫活活烧死。 显然,以后要是明慧网的那些人得了势或国际反华教会在中国执政,也会如此对待任何一个敢于向其提意见的人的.


胡斯:正直的天主教主教。因反对教会对捷克的压迫,于1415年被诬为异端烧死。

贞德:法国爱国者,女将军,在抗英战争中被出卖,1431年,教会以穿戴男人服装为罪名,并加以女巫的名号,活活烧死。后为挽回面子,追封贞德为圣女。

哥白尼:意大利科学家,著有《天体运行论》,遭到教会残酷迫害。1543年5月20日病逝。

维萨里,意大利科学家。1564年,因解剖尸体而为宗教裁判所判处死刑,虽获赦免,但仍被迫去圣地朝圣,这位《人体结构》的伟大作者失踪于前往耶路撒冷的路途之中。

阿斯科里: 意大利科学家。仅仅因为论及地球是球形的,1327年就被宗教裁判所用火烧死。

塞尔维特:医生,因写了一篇文章‘论三位一体的谬误’,强调一体不能有三位,而且耶稣是人不是神,结果被教会追捕并判死罪,1553年,并被教会下令用慢火烧烤二小时后死去。

布鲁诺:意大利科学家。接受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思想,在教会的迫害下四处流亡。后被教会诱捕,1600年2月7日被烧死。

康帕内拉:意大利空想社会主义者。被教会关押长达27年,1626年方才出狱,代表作为《太阳城》。

伽利略:意大利科学家。因捍卫科学真理,于1633年被宗教裁判所迫害,1642年不幸病逝,其时已双目失明。

阿莫里:巴黎大学教授,1210年,因宣扬泛神论被死后追审,墓穴被挖,十个弟子全被处决。

西克尔:巴黎大学教授,因在物理研究上有所谓异端言论,被教会活活打死。

罗哲尔。培根:英国伟大的思想家,科学家。因从事科学研究,被教会长期关押,1292年78岁时才出狱,两年后逝世。

薄加丘:意大利小说家,因书写《十日谈》揭露社会黑暗,遭到教会迫害并于1375年去世。

拉伯雷:法国文学家。因撰写《巨人传》,讽刺教会,遭到迫害,其出版上朋友被烧死,他被迫流亡国外。

艾蒂安·多莱: 人道主义者.1546年在巴黎被活活烧死,仅仅是因为他译了柏拉图的一段对话,里面否定了灵魂不朽说。

塞万提斯:西班牙伟大作家,遭到教会迫害,被剥夺教籍,从此失去就业资格,1616年病逝于平民窟。教会拒绝给他立墓碑。

克伦威尔:英国革命者,死后遭到追审。尸体被挖出砍头。头颅被钉在铁叉上四处巡展,复辟的天主教君主用它来作为恐吓物:这就是弑君者的下场!直到300年后的1960年,克伦威尔的头才被埋葬。

奥拉维德斯:塞维利亚市长。罪名是与伏尔泰、卢梭等思想家频繁接触。被指控犯有“形式异端”的罪,证据就是:他的一幅刻有维纳斯和丘比特的铜版画。他于1750年前后被烧死。

伏尔泰:法国启蒙思想家,文学家,因宣扬自由思想,被教会迫害,两次被抓入巴士底狱,并遭受酷刑。

卢梭: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宣扬平等的思想,遭受教会的屡次迫害,被迫流亡瑞士。(基督教平等是在死后,和现代意义的平等两码事)。

在宗教裁判所里,出现了很多高质量的刽子手, 托玛斯·托克马达就是佼佼者。他主持了整整十四年的圣殿仪式,可谓恪守职责,仅于1487年3月10日一天内,就将一百二十人送给了法庭。他把八千多人送上了柴难,将九万四千人处死。 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最为残暴,仅1483年至1820年,判处的异端份子达38万多人,被火刑处死的达10万余人。而仅仅在1480-1488年间,被火刑处死的达8800人,受惩处者有96494人。

这就是教会的辉煌功勋,一群心理特殊,人格扭曲,思维变异的群体,让其丑恶的历史永载史册,并且臭名昭著到现在!

上中学的时候,我经常在想,欧洲文明是伟大的,但我们提起西方文化科学名人的时候,不是说起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阿基米德,就是谈及近现代的爱迪生,伽俐略,而在中世纪漫长的1000多年历史中,在文艺复兴以前,我们竟然很少发现这样的名人。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一位朋友是这样回答我的:“西方中世纪蒙昧的根源,在于摧毁了希腊文明,狂信了君权神授的基督教。而1000年后文艺复兴的目的,就是复兴希腊,罗马文化。我们今天的文化,就是古希腊文化的新版本,在这1000年里,教会就知道破坏!”他的回答或许粗糙,但大意正确。而且,经过这些破坏,许多希腊哲学已经失传,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如伊壁鸠鲁,柏拉图,苏格拉底的著作和言论,相当一部分已经被毁,原始的拉丁文本不复存在——多是从阿拉伯文本翻译回来的。

繁荣的罗马帝国在4世纪初陷入战乱,内战一打18年,直到323年,即中国的东晋明帝统治时期,才恢复了统一,君士坦丁皇帝认为,罗马的统一原因,依赖于他信仰的上帝相助。于是,他废除了旧的宗教,立基督教为国教。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在他死后,罗马重新陷入了16年的内战之中,宗教没有带来统一,宗教却带来的空前大破坏,一次又一次的西方文化大革命开始了。

西方文革和1966年的文革一样,革自己人的命,挖自己人的坟。基督说:“除了我,不可以有别的神!”又说:“祭祀别神,不单单祭祀耶和华的,那人必要灭绝。”于是,基督徒便顺从的打碎别的神,打得稀巴烂。中国当局喜欢判宗教、信仰、气功哪个是正哪个是邪的,为什么又不敢认为这是邪的,反欲建交做朋友呢?实在费解!

世界7大奇迹之一是阿苔密斯神庙,是个庞大的建筑,希腊人用了120年的时间,造就了这座伟大的建筑。其面积是巴特农神庙的四倍。当基督教在罗马兴起,神庙被彻底拆毁,只剩下一堆瓦砾。无知的人们,把神庙的遗址,变为了采石场。

世界7大奇迹中,还有宙斯神像。这座神像高13米,是用黄金,象牙制作而成的,建筑家菲迪亚斯为之呕心沥血。灭神运动一开始,人们把神像运到了君士坦丁堡,一把大火烧了干净。当年菲迪亚斯的工作室,也改成了教堂。

罗马皇帝狄奥多西,和匈奴打仗不行,只知道割地,退让,搞破坏却是一流,比秦始皇还凶。公元392年,他放火烧掉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会址,有千年历史的奥运会竟然被禁止,这在如今看来,简直是个无比黑色的笑话。在他的带动下,民众还能做些什么呢?当然是破坏!

罗马狂热的基督徒,人类最古典的红卫兵们(教士穿黑衣,或称黑卫兵),开始了焚烧书籍运动。中国红卫兵一般只和民间文物本事大,砸碑挖坟,干些不齿的勾当。这些黑卫兵更凶,扑向的是世界七大奇迹,烧的是古典珍本。他们纵火焚烧的藏书多打30多万件,许多希腊文稿也付之一炬!早在公元47年,恺撒大帝就烧毁了亚历山大图书馆,耗费3个世纪时间积累下来的70万册书籍灰飞烟灭,而今,东罗马皇帝信了基督教,更加有恃无恐。他下令封闭了雅典的所有学院。随着古典文化不断的被破坏,欧洲大陆在科学上、思想上完全陷入蒙昧,中世纪就这样开始了————这恐怕是一次空前的‘挖文化劣根性’的行动吧。

鬼都不知道这些‘挖劣根性’的黑卫兵是怎么想的。罗马教皇竟然下令,禁止一切异教活动,数学和天文学居然也在被禁止之列。黑卫兵总头目,教皇杰拉西乌斯一世颁发禁书命令,有科学家则必杀之!

415年。一些黑卫兵凶残地袭击了女数学家海帕西娅,先用贝壳剥皮挖肉,然后将她砍去手足,投进烈火。人类历史上的旷古奇谈:迫害科学家运动,由此拉开了序幕,而罗马人自然遭了报应,君士坦丁死后,国家继续内乱,他的三子两个侄子分割国家,一打16年,可谓血腥十足的五子登科。当然,在教会的垄断下,一切昏庸和暴虐,愚昧和破坏,流血和专横,诡诈和窝里反,都不能阻挡人们在宗教的剧烈麻醉下,昏昏噩噩的生活下去。他们自以为:我们严守教规,所以平安无事。

美洲的玛雅人是伟大的。库库尔侃金字塔分九层,朝四方,一面台阶91级,四面凡364级,加上顶尖一块砖,正好是一年 365天的数字。这样宏大的建筑,完全可以和埃及金字塔比肩。更绝妙的是,九层塔座的台阶为一十八层,正代表玛雅立法的18个月。

玛雅人是聪明的.他们有非常精确的历法,他们算出太阳年的长度为365.2420日。这样精确的计算,确实让后人感到望尘莫及。有人说:“玛雅人的天文计算可以维持6400万年。”虽难以确认,但其高超的智慧和发达的文化。

玛雅人是爱艺术的。他们认为库库尔侃神乃是太阳神的化身。在金字塔的北面,他们精心雕琢了一条羽毛蛇神,这就是他们崇拜的神明。这个雕刻艺术,虽如龙腾虎跃,鳞潜羽翔,但平时看不见,因为,蛇身隐藏在台阶的断面里。只有在春分,秋分时,阳光自北照射于上,其神采才展现于世人眼前。这样的绝妙艺术,谁能想得到,做得来呢。


玛雅人更是一个谜。唐朝后期,在中国走向衰落的同时,玛雅人亦莫名其妙的放弃了自己的文明,许多建筑,神庙突然停工,人不知去向,但玛雅文化的果实还在,书籍,是记录智慧的宝库,然而,书籍也会成为纵容邪恶的源泉。

“〖路19:27〗:“至于我那些仇敌不要我作他们王的,把他们拉来,在我面前杀了罢。”〖约15:6〗:“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象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 这不是宣扬仇恨是什么呢?以后我们大家都可以这么说话,而不必担心被中国当局说是正是邪的了。

杀,烧,毁灭是需要依据的,如果是上帝的旨意,自然也不可违抗。十六世纪中叶,西班牙人顺着哥仑布开辟的航线,踏上美洲大陆,来到玛雅人的部落。玛雅人派通译者佳觉,向西班牙人介绍了自己的文明,但是,当时的西班牙人,正是文明的客星。他们在自己国土上大杀异端,100年内就杀害了300万人,哪里还容得别人的异端?第一任主教兰多,这个骂名千古的罪魁祸首,在看了这些书籍之后。被书中记载的事情吓坏了,他顽固的认为,这是“魔鬼干的活儿”,是撒旦的语言,于是,下令将书全部焚毁。玛雅人的书是宝贵的,他们还没有发达的印刷技术,一册书就是一个单本。然而主教大人不管,福音就是爱的表现,为了这个恐怖的爱心,他们不惜焚烧所有的书籍,以至于到如今,玛雅典籍只存留了四本。经过这次浩劫,玛雅人转身而退,神奇地失踪了,他们灿烂文明也之成了不可开启的哑谜。一种文化就这样消失了,她的遗迹固然存在,但她的灵魂呢?她的灵魂呢。。。

nngzh们,你们承认这些现实吗?!:

1220年,南宋宁宗时期,也就是程朱理学逐渐僵化中国思想的时代,教皇洪诺留三世同样心恙发作,他设立了宗教裁判所,其目的是审判,迫害科学家和所谓异端。

意大利的布鲁诺,因宣传哥白尼理论,并加以发展,提出了宇宙无限论和多中心之说,被宗裁所囚8年,最终处以火刑。其他被杀,被害,被逼迫的人数不胜数,如天文学家伽俐略,哥白尼,物理学家西格尔,著名科学家培根,文人康帕内拉,薄伽丘,拉薄雷,塞万提斯.政治家里恩佐,自由思想鼓吹者伏尔泰,平等思想鼓吹者卢梭全遭戕害(★有人说:自由,平等是基督教的功劳 ★哈哈哈哈!)。

根据爱德华·伯曼《宗教裁判所》记载:1239年,格利高里九世焚毁所有犹太教书籍,一本不剩;1248年,巴黎焚书,数量难以统计,只知这些书装满了二十辆大车;1319年,蒙古帝国处于昌盛时代,教会还是烧书忙。犹太教典籍再次被他们烧掉;《禁书目录》共记录焚书事件36次,单看这数字,倒也算吉利。
  
烧到这个地步,洋僧们尚觉得“不过瘾”。1559年,教皇保罗四世颁布《禁止作家与书籍目录》。对书籍的审查,批阅等烦琐手续不断添加。《禁书索引》的问世,更是禁毁文化的一座丰碑,其恶劣影响一直延续到20世纪。索引头条就禁掉了荷兰学者伊拉斯谟的著作,至于薄伽丘,哥白尼之‘流’,更是黑名单上有记录了。

《禁止作家与书籍目录》记载:四百年间,被禁书籍约五千种。在被禁的作家中,有很多响亮的,闪耀史册的姓名,他们是:马基雅维里、但丁、薄伽丘、哥白尼、开普勒、布鲁诺、蒙田、休谟、洛克、伏尔泰、狄德罗、卢梭、康德、吉本、左拉、斯汤达、福楼拜、伯格森、邓南遮。另外,西班牙也封杀了一些作家,他们是:彼特拉克、拉伯雷、培根、米拉波……一些窃取希腊文化,口口声声基督教产生.法制的人可曾想到,当年连“三权分立”的倡导者孟德斯鸠的书籍也不能幸免,此外,还有亚当·斯密的《国富论》

禁书令是极其苛刻的,1575年,一位英国人只因带了本异教祷告书,就被判了七年。西班牙的破坏狂们,还得意洋洋的称自己的地盘为‘净土’。从1588年《国事诏书》颁发,到19世纪初,只要拥有禁书,就要被判死刑。拥有未经许可的进口书籍,同样会引来杀身之祸———难怪西班牙的昌盛瞬息而过。只有新航线,却没有新文明,抢来的黄金花光了,就只能两手提着空拳头。

我一直在想,中国王夫之,顾炎武等人的启蒙思想,被满请入关扼杀,印度,阿拉伯人也在同时代受到他族的统治,这或许是他们落后的因素之一,然而,意大利呢?意大利的但丁,达芬奇,拉菲尔不是已经带动了文艺复兴了吗?为什么这个国家会沦为奥匈帝国的殖民地,和中国的命运如此相似?

后来,我在一篇文章中找到了答案:“罗马宗教裁判所的禁书,使得意大利科学思想的发展,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科学家和哲学家所取得的领先地位,因此而中途夭折,且再不能恢复”。“十六世纪后半叶,威尼斯与其他宗教裁判所控制所不及的城市,如:瑞士和德国的城市一起,成为欧洲的书籍出版中心”。因此,意大利也和中国一样,虽有新文化的号角,却沦为他国的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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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国用来压迫妇女的‘硬件’,或只有小脚,或象印度那样,只有拉长耳朵,教会下的妇女,则是蒙头,勒胸,裹腰,贞洁带一起上。别国阉割人,似乎只有太监,教会下的欧洲,则是什么都阉,太监,艺人,教士,同性恋割得满地都是。别国被少数民族打,多能够复国,罗马则是越打越小直到完蛋!

这些污七八糟的事情,只有教会才能做到登峰造极,中国,印度,阿拉伯,希腊人都没这个本事。然而,这都不算什么,教会最拿手的,最有特色的,最丰富多才的文化是酷刑。

先说剐:

希腊剐人,加以剔净骨头,下手干脆利索,没几下就完事。中国剐人,千刀万剐,一剐一天,教会剐人,别开生面,乃是一杀三天。
他们把人放在一个名叫‘铁处女’的人形模子里,模子内有尖针,不长不短,正刺进皮里肉外,人在里面死活难求,三天后,刽子手用长矛扎进窟窿,人才断气————那窟窿不偏不倚,正对着死囚的眼睛。

说到剐,还不止这一种。先砍去手脚,再用贝壳挖肉剥皮也是一类。贝壳钝,挖起肉来格外疼,当年满清政府杀害谭嗣同六君子,用的是钝刀,最多砍上三四下,人就断了气。用贝壳挖肉,是挖上百下,惨烈程度可想而知。

说到剐,教会下的法国也不逊色,他们是‘淋铅水’.此为介于剥皮和剐之间的一种刑。先把罪犯的手脚用生石灰烧烂,而后在皮肤上一点一点的淋上铅水,淋一片,等一阵,晾干了,就夹一块肉!这样残酷的凌迟处死,恐怕也不逊色于前面提的那几种.

说到剐,罗马人也不落后。他们的剐叫"勒索死",把人和猴,鸡,狗,蛇,猫五种小动物装进皮囊,缝死出口,时间一久,人就被这些小动物一点一点的抓死,咬死.罪犯的遗体,全都是遍体鳞伤.当然,说来说去,还是一杀三天的铁处女厉害,至少论起时间来,它是不争的冠军。

再说说烧烤,教会的拿手绝活是烧,这个烧字,解释起来可不那么简单。曰:一烧,二烤,三炮烙,四坐火,五钉上再烧。说起烧,很简单,教会一声令下,全城的老百姓一人抱一块柴和,聚集在行刑地点,这样即能聚众,有能省去煤火费,比中国在菜市场杀人想的周全。犯人被绑在木桩上,一点火就成,布鲁诺,贞德,胡斯,杰罗姆全是这么死的。烧烤则不然,并非简单的把人烤死,在烤以前,还要经过鞭打,拔指甲,敲牙齿等刑罚,再将罪犯身体固定在铁架子上,用炭火慢慢的烤. 一面熟了,在翻个个儿。一般几个小时人才咽气,科学家塞尔维特就是这么被整死的。

中国的商纣王用炮烙,教会也有炮烙,所不同的是,纣王杀人,是把人绑在烧红的铜柱子上,人在外,教会则是把人装进一个镂空的人形模子里,人在内,而后在模子下面点好炉火,人在里面惨叫不止,教士则在外面学nngzh念念有词:"上帝啊,怜悯他吧,宽恕他吧。"真是大慈大悲。这些模子做的很好看,外形是几个基督教的圣人,或许还有基督的徒弟。至于坐火,说起来比较简单,就是将铁椅子烧红,把犯人往上一按,只听一声惨叫,犯人多半是呜呼哀哉。死不了的,也落得个残废———至少痔疮。

十字架被某些善男信女叫做十字圣架,其实起源就是个死刑工具。有时候,行刑者把人往上一钉就完事。有时候,把罪犯钉好了,还要在他们身上涂上油脂,然后用火焚烧。人高高在上,浑身冒火,光芒四射,宛如火炬,兼大喊,气魄十足,看客亦觉壮观。基督本人死在十字架上,中世纪教会了掌权,照样如此对付死囚。用十字架处决人的历史可谓渊源流长,直到二战时期,纳粹刽子手还用这种酷刑,来处决苏联人,犹太人.

其他五花八门的死刑, 都知道中国有腰斩,十分残忍,人在被切成两段以后还在地上滚来滚去,罗马人则更厉害,他们是把人倒挂起来,从裆部开始切,切到肚脐,嘎然而止.这似乎应该叫做'切开晾着'.人还剩下半口气,什么时候死,谁也不管,叫他自生自灭。当然,也有一刀至顶,一分两半的.

最节省,也是最无德的死刑叫饿殍两吃.干脆说就是人吃人。把两个人关在一起,然后断绝他们的水和粮食,时间一长,两个饿的蓝眼的人, 如同因饥饿发疯的豺狼 ,竟然互相吞吃起来。这种酷刑在法国宗教战争期间,得到了普遍的使用——这是一种不用刑具的死刑,只需要一间房,两个人,一把锁。

绳锯木断,是中国的一句成语,外国人也懂这个道理。锯是硬的,绳子是软的,用绳子锯人仿佛无法想象.法国人偏有此惊人举措:在胡格诺战争期间,对付天主教派的死刑方法是:把一个人按在一根拉直的绳子上,尽量让他保持平衡,然后来回推动他的屁股, 最后,人在痛苦中,慢慢的被锯成成两半。

最损的死刑大概出现在德国.在三十年战争期间,有人发明了一种'痒刑',即:把人四肢捆好,在脚心里涂上蜂蜜,然后,牵一只羊来一口口舔食___犯人忍不住大笑,直笑到肺叶破裂,鲜血盈胸,至死方休.

铁面具也可用来杀人。把面具固定在人的头上,囚犯的胡须头发长长了,堆积起来足以把人闷死.伊凡雷帝的舅舅瓦西里,就是这样被慢慢整死的.铁面人由叫喊到不能喊,由急促呼吸到停止呼吸。全因胡须头发的生长所至。这种死刑,恐怕是最漫长,最痛苦的一种酷刑.

拉肢器,是一种独特的酷刑,说他象五马分尸,却也不很象。人的四肢被捆绑结实,向四处拉开,力量不重不轻,直到囚徒丧命为止。和分尸不同的是:伍子胥的父兄是被楚王的战马分成了几块,而这些人死后尸体往往完整,只是身体被拉长了几厘米。

轮子刑:这个酷刑极其怪异,也亏得那些宗教裁判所的人想的出:乃是将犯人的四肢折成几断,而后把人做成一个肉环,而后几根钉子钉在车轮上,马走车动,人便在轮子上跟着转来转去,说是示众出丑,但遭此酷刑者恐怕无一例外的丧命。

教会整人办法丰富更是多采:他们把人吊起来忽然放下,让人骨骼脱节,或仅吊一根手指.或在人的腿部加250磅重的铁球.他们给人灌水,并挤压腹部,他们炙烤人的脚,并涂上猪油,他们用没有盖子,却有三根铁棍封口的棺材,活埋妇女.此外,还有很缺德的一种刑法:西班牙式祈祷。既将一个人四肢吊起,肛门上顶一根铁棍子!

( 在地生活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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