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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形式的合一(轉載)
2008/11/08 21:08:47瀏覽374|回應1|推薦2

http://www.livingwater4u.com/reader/b_morilieyan/htm/chapter22.html

我們若想提出解經的絕對法則或教義,也許能出現次序與合一的樣子,但這種次序與合一都將只是外在、而非內在的。一旦限制除去,很快就可看出那裡有多少真正的次序與合一了;多數時候我們會發現混亂。正如馬丁路德的名言:『屬靈的人不需要約(契約),不屬靈的人不能守約!』

  若想利用人類的約和承諾,使人順服我們的教義、或委身於我們的團契,我們大概就使他們無法真正合一、也無法真正相信這教義了。甚至,我們也可能在預備教會將來的分裂。

  如今,我們活在日益不法的時代裡。真理、榮譽、相信人應該守約,這些事愈來愈難找到了。即便如此,律法主義卻不能解決不法,因此保羅說:
『罪的權勢就是律法。』又說:『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6節;哥林多後書三章6節) 我們把律法用在一個人身上,只是凸顯問題,卻未給這人恩典來克服問題,只是讓問題惡化而已 我們也用這種方式顯明罪。束縛若是夠強,也許能控制一個人,然而一旦束縛解除,他可能會更糟。我們使用法律能監禁罪犯,卻不能改變他,一旦他從監獄獲釋就會繼續犯法,因為他的內在並沒有改變。

  主在人的裡面尋找真理。我們內心若誠實,就算沒有人在看、沒有人發現,我們都會誠實,因為誠實存於我們的內心。當我們以外在束縛加諸信徒身上(例如超越新約的約與承諾)而尋求合一時,就是想使人與我們連結,而非與基督連結;這幾乎總以屬靈的悲劇收場。人立約時也許出於自願,但我們都會經歷改變的過程;人若不想留下來,而我們還想抓住他們,那時他們也許會因承諾而待得久一點,但是終究會離開。離開的同時就會在關係上留下更多損傷,可能有更多人會受影響,因為我們將內疚和捆綁強加在他們身上。

  主讓門徒容易離開祂,而難以留下來。為何我們想要有所不同?為何我們希望人委身於我們,即使他心裡並不想?惟有當人可以自由離開、卻願繼續留下來時,我們才知道他心裡是真正與我們在一起。

  立約是一件嚴肅的事,毀約卻使我們受到責難。我們在基督裡所擁有的新約、以及婚姻之約,是惟一符合聖經的兩個約。我們若是與基督連結,便早已連於祂的身體(即教會)了。當我們被迫與人、地方堂會或某個運動立約,這就是新約以外的約,新約和歷史都證明它的結果可能很糟。彼得信誓旦旦地說永遠不會否認主,但他連一個晚上都無法守住其承諾。

  我聽過一些非常感人的資訊,談到大衛和約拿單的約,但那份關係的悲慘結局卻是沉痛的例子 約拿單仍舊死於掃羅家,雖然他委身於大衛家。不過,我們也必須欣賞大衛向約拿單的兒女守約的心。一顆高貴的心靈必然遵守他的約定,即使對方並不遵守。

  我們為什麼應該使人處於不必要的壓力下,要求他們和我們(或我們的工作)連結呢?這只是反映了我們的關係淺薄,缺乏主的同在。主耶穌被舉起,就要吸引萬人來歸祂;我們不需要任何別的道具。我們若想高舉自己或自己的工作來代替祂(我們若向人施壓,要他們委身於我們或我們的工作…),他們難免變得失望、四散,而眾人也大受傷害。

  第一次耶路撒冷會議作出教會歷史上最重要的宣言,為所有基督徒奠立符合聖經的自由。幾個來自法利賽教門的信徒強迫新興教會繼續遵守摩西的律法,眾使徒與長老和他們辯論後說: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使徒行傳十五章28 29節)

  這是否意味著我們可以做任何別的事、隨心所欲觀賞電視上的任何節目、看色情書刊、賭博等等?當然不是。這意味著我們凡事都必須讓聖靈引導,順服祂;這也意味著我們要學習靠『愛的完全律』(Perfect law of love)而行。倘若我們愛主、愛我們的家庭、教會、鄰居,就不會做出可能傷害他們的行為。

  控制的靈往往透過人類的約、或利用內疚與壓力而展現,那是冒牌的屬靈權柄。耶穌活在我們裡頭有多少,我們擁有的真正屬靈權柄就有多少。祂活在我們裡面,我們就能敏銳察覺祂正在建造祂的教會;祂能做得很完美,因此我們可以放輕鬆。我們若以真正的屬靈權柄服事,就是與祂同負一軛,而祂才是負重的那一位 祂的軛實在是容易的,祂的擔子也輕省。我們若接受它,心裡就必得享安息 再也不必辛苦蠻干了。

  自由是真正的基督徒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由日增』應該總是我們的目標,但我們必須明白,自由日增隨著成熟日增而來。我給小女兒學步時的自由,不能有如我給她姐姐的自由,或者有如她們十八歲時我會給予的自由。同樣地,新信徒需要的監督與協助,通常比老信徒多很多。真正的問題在於:我們提倡的是能改變人心的屬靈自由與真理嗎?這可不是基於人類的約束與壓力而叫人順服。倘若做不到這點,就永遠不會有發自內心真正的敬拜。


  摘要


  有充分證據顯示,仇敵阻止復興和真正屬靈進展的最有效武器,一直是控制的靈。它往往並用控制的靈與權術的靈,後者企圖使領袖們在意人的看法過於神的看法。正如主警告法利賽人的話:
『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路加福音十六章15節) 我們如果被迫去做人所尊貴的事,就會去做神看為可憎惡的事。

  正如保羅所言: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哥林多前書二章14節) 因此,人所尊貴的是神所憎惡的,人又以神聖靈的事為愚拙。顯然我們要作一個抉擇了:我們可以討神喜歡或討人喜歡,卻不可能兩面討好。正如保羅向加拉太人所解釋的:『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拉太書一章10節) 

  控制的靈與權術的靈通常藉由人的懼怕而取得影響力。我們如果要有份於真正的復興,就必須從這懼怕中得著釋放,完全專注於順服神的旨意。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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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總是想做神的工作和獲得神的崇拜
2008/11/09 23:44

這也是現代的教會最大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