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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9 20:39:06瀏覽106125|回應0|推薦2 | |
般若波羅密心經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掛礙。無掛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盤。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凡人要度苦厄,了生死,成大覺,非從自心下手不可。但要明白自心,只依這二百六十個字,已經夠了。但空的道理不明白,自心的相貌也難徹了。這個經,最主要是說性空的道理,不是世人所說的空,那是斷滅空,他們誤解佛法是消極自了的。今把此經判分七段,用白話來逐字逐句解釋,使世人明白空的真義,不至誤會造業。由此斷一切苦厄,並可發大悲平等心救世,證明佛法在社會上的大用,實是開發世界大同唯一的法寶。 【般若】這是梵文,我國名為大智慧。因為中國文字難盡其義,所以仍用原文,並且尊重這幾個字,所以不譯。這個般若,全是說心的妙用。上自佛,下至眾生,無不由此而成佛道,了生死,度苦厄。論其性體,是不生不滅的金剛;論其相貌,卻是無形無狀的實相;論其妙用,乃是不可測知的圓通神妙。這個般若,是人人有分的,佛和眾生都是平等的;不過佛是開了般若慧,眾生是有而不開,被無明所蒙住了。至於般若兩個字,解釋卻有許多字,當雲“通達世間法出世間法,融通無礙,恰到好處,而又不執取諸法的大智慧。”才能盡其義。因為世間法人事等等,都是佛法。佛是覺義,能覺悟世上一切人情世故。盡了人道,才可成佛。總之,入世出世,只是一心,顛倒煩惱,貪嗔癡迷,是六道眾生的心;如能空凈自在,不固執,便是佛菩薩的心。所以離世法,便沒有佛法;離了般若,只有作孽受苦厄的分了。 【波羅】 此言彼岸;因為有個度字,所以假定一條生死河,眾生在苦惱的此岸,要度過到清凈的彼岸,用來比喻,不是真有此岸彼岸。 【蜜】 是到的意思,是到了果位了。果位是究竟涅盤,涅盤就是清凈。 【多】是上面的意思。到彼岸之上,才是究竟。現在假分五步:第一步在此岸;第二步入流,是下了渡船了,是初發心的人,亦是初果羅漢;第三步是中流,船在河中間,如聲聞緣覺;第四步到了彼岸,是十地以下的菩薩,終不是究竟;必第五步上岸,“多”舍去了船,即是舍去了法見,掃除了執心,斯是了無掛礙的等覺菩薩和佛。 【心】心是什麽?是個影子,不能說有,不能說無:所以無形段,不過是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和六塵(色、聲、香、味、觸、法)相對起了認識,叫做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所以是集起的。就是心同外境集合而緣起的幻影,即名幻心;心中起的道理,叫做幻法;執住個幻我成個幻見,於是成熟了,就有六道生死。但造成這個生死的是幻心,要開般若智慧了脫生死的,還是要用這幻心;成到佛(涅盤),也是用這幻心,你既然知道是幻的,那麽就有幻心造成幻法,一切人事等等,六道生死涅盤,還不是一樣是幻的?由此可覺本來沒有生死,都是冤枉造作。既無生死,就用不著涅盤了,所以說諸法空相,涅盤生死等空華,即是此意。但又為什麽分真心妄心呢?這是不得已而替初學的人說,其實心,根本不有,不可得,又分什麽真和妄呢?不過幻心不能除,人事上一切的幻用不能廢,所以權分真心妄心。真心是無心之心,何以叫無心之心呢?即是不起念時,而見聞覺知仍舊了了,卻無分別,寂然不動的,此是真心;如一起了念,分別人事,而可以心不顛倒,亦不逐境流浪,頓然歸到無心本位,此還是真心。至於念念流浪,不覺漸漸入了迷途,此名妄心,但本體勿失的。這部心經,就教你凜覺的法子,用智慧觀照什麽是心?什麽是苦厄?又如何回歸到清凈寂滅無心之心的本位?所以名為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經】有許多意思:如“路”,指示我們回復真心之路的;“法”,一切方法;“貫”,貫通前後的義理;“契”,契合各人的機,各事的理,有這幾種解釋。現在二百六十個字,是文字般若,指示我們觀照般若的方法;照此去做,實證實相般若的究竟,總不出眾生心行中事,所以經是完全指我們自身而說的。 此經共有七個翻譯,這是唐朝三藏大師玄奘所譯,文是簡單的,義是深奧的。雖有七譯,意義是一樣的。讀經當重意義,不可徒在文字上死執。此經是替大乘菩薩登佛位說的,表至高無上的佛境,意境只有自己曉得,說不出的,所以叫做無字真經。並不是真的無字,願學人自己領會自己的境界,到了如何地位;至於佛的境界,卻不是二乘人或十地以下的菩薩可以測知的。我們東土人,大乘根器多而厚,所以不論男的女的,識字不識字,都喜歡讀這個經;譬如人聞香,個個人知道香味好,但多半不知道是什麽香;而受薰是平等的,所以不可思議。以上釋題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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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