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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7/27 23:28:06瀏覽308|回應2|推薦5 | |
什麼叫做新聞判讀呢? 現代是資訊爆炸的時代,網路新聞更是多數人經常獲取資訊的管道。 但是新聞就一定是對的嗎?新聞寫的就沒有矛盾錯誤嗎? 我曾經受過委託在一堂兼課替一群大學生講解一堂資訊課程,那天我什麼東西都沒有準備,只有帶一台筆電,上課時我在網路上抓了一則新聞,給所有大學生看,三分鐘後我只問了一句話:「誰能告訴我,這則新聞的邏輯問題?」 課堂上鴉雀無聲,接著一名同學舉手跟我說:「我看不出問題在哪?」 當下我就體會到...我們每天接受新聞資訊,卻從來沒有想過新聞資訊是否有錯誤。 判讀,做為新聞資訊,撰寫者往往並非該新聞領域的專家,這是無心之過,但是閱讀者卻會誤判,導致一則新聞失焦,所有人都活在混亂的邏輯中。 以中廣新聞網發佈了一則新聞來舉例: 北市標準化死亡率男為女1.6倍 惡性腫瘤為首 台北市主計處統計,台北市99年男性標準化死亡率為每十萬人「421點30人」,女性為「265點58人」,男性標準化死亡率為女性的1.6倍,而台北市男性、女性的十大主要死因第一位,都是惡性腫瘤。(林麗玉報導) 根據臺北市衛生局統計,99年臺北市死亡人數,男性為8,882人、女性為6,165人,死亡率男性為每十萬人704.08人、女性為每十萬人456.13人,以2000年W.H.O.世界人口年齡結構基準,計算的標準化死亡率男性為 每十萬人421.30人、女性為每十萬人265.58人,男性約為女性的1.6倍;而台北市十大主要死因的標準化死亡率,都呈現男性高於女性,至於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標準化死亡率都是以惡性腫瘤為首,且差距最大 ,男性惡性腫瘤標準化死亡率為每十萬人137.29,女性則為85.62,其次為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肺炎等,至於事故傷害列台北市男性十大死因第七位,女性則是不在十大死因之中。如果再與前一年98年比較,男性十大主要死因新增高血壓性疾病,從第12名上升至第9名,而原為第9名的自殺等蓄意自我傷害則退居第11名;女性十大主要死因中,順位上升的為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排名下降的則為敗血症。 這則新聞是我隨手抓的,這個算是中規中矩的一篇新聞,由於沒有刻意的立場,所以只是純粹描述數字的狀況,如果說硬要雞蛋裡挑骨頭也行,這篇文章所指的1.6倍是經由特殊死亡率計算法所求出,因此...這種倍數精確的說,是調整過年齡結構下的標準化死亡率,是消除年齡別人口數差異的做法,由於男女性人口數不一,無法比較男女差異,因此若以個別年齡之間,就並非1.6倍,但裡頭一直出現一個字眼,標準化死亡率,這個跟一般的死亡率有甚麼差別呢? 好吧,這是我的老本行,統計學! 死亡率(mortality),就是某條件定義下的死亡人數除以同樣條件定義下的族群數。以台北市來說,條件定義就必須限定在哪個時間內(time),由於區域(area)選定在台北市,因此剩下的條件必須定義為,在哪個死因(cause)條件下?在哪個年齡別(age)條件下? 而標準化死亡率,其實正統的寫法要寫成"年齡標準化死亡率"(age-standard mortality rate, ASMR),而且年齡標準化分成兩種算法,一種是直接年齡標準化,一種是間接年齡標準化。以該新聞的算法,是直接年齡標準化的算法,因為新聞中提及了2000年世界標準人口的使用。而所謂的直接年齡標準化,就是必須先計算各年齡別的死亡率,對應到標準人口之年齡別人口數之下,應該期望死亡多少人。 而標準人口總數為十萬人,所以每個標準化死亡率都會刻意家上每十萬人口多少率,而以學術上的標準做法,這一點來說,撰寫本新聞的撰稿者林麗玉算是專業了。 以上就是第一次的新聞判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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